文汇网讯(记者 顾一琼)“PPP”是什么?你知道北京地铁4号线和鸟巢都是PPP标志性项目吗?上海首单PPP项目青浦重固镇等一批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都是运用PPP模式进行的……截至今年9月30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入库项目达10471个,入库项目投资金额超过12万亿元,我国PPP模式已进入实质性推广阶段。
今天(11日)举行的第六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上,各方嘉宾围绕“PPP模式下金融创新及法律风险防控”为主题,深入讨论PPP模式的政策解读、法律风险、化解对策、实务操作等问题。
此次法律论坛由市司法局、黄浦区政府、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等共同主办。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主任王天义在现场作解:“PPP,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翻译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PPP模式作为政府大力推行的政策,运用得当既能为社会提供优秀的公共产品或服务,还能为政府及社会资本创造大量收益。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表示:“投融资是PPP系统工程的关键环节之一,非常重要。目前,PPP融资面临的问题,这是相关体制、机制、渠道和产品等要素不相适应、不相协调、不相配套的结果,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通力合作、改革创新加以解决。”
针对“PPP模式及其法律风险防控”专题,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认为,PPP模式最大的法律风险则是政府提供的土地不合规,以及投资人的资金不到位。他指出,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1月17日刚刚颁布《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即今年国办发(2016)1号文件,该文件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取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的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的意见,成为PPP模式合同框架设计新的要求和研究重点。
针对PPP案件审理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姜山也结合自己在审理案件中的实践经验,表达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论坛现场成立了“上海外滩金融仲裁中心”,该中心的建立,是上海仲裁委与黄浦区政府就金融创新和法律服务保障之间紧密协作的良好开端,标志着双方为共同打造上海金融和仲裁高地开展全面的战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