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自贸试验区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图/东方IC
2015年4月21日正式挂牌运行至今将近一年半,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区从自身战略定位出发,瞄准各自发展目标,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呈现出颇多亮点。
广东:对港澳服务业扩大开放
中国 (广东) 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4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实施范围为116.2平方公里,涵盖3个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 (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 (含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先锋,在新一轮创新发展中,广东自贸区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扩大开放、金融创新、人才管理创新、税收管理等方面有诸多创新。除了和其它自贸区相似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外,广东自贸区还特别针对港澳地区出台一些措施:在CEPA框架下对港澳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在自贸区建立与粤港澳商贸、科技、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自由化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等。
日前,广东自贸区在2015年底推出首批27项改革创新的基础上,形成了第二批共39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将在广东全省相关范围内推广实施。其中,投资便利化领域10项举措,包括扩大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设立区域和招生范围、允许在内地独资举办非学历中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贸易便利化领域18项举措,包括“互联网+自助报关”等;金融创新领域2项举措,包括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系统与海关系统对接、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
天津:完善京津冀通关一体化
中国 (天津)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总面积119.9平方公里,涵盖3个片区:天津港东疆片区 (含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机场片区 (含天津港保税区空港部分和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以及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 (含天津港保税区海港部分和保税物流园区)。
天津自贸区建设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重大机遇相结合,以京津冀地区为发展腹地,将重点实施行政管理、投资、贸易、金融和引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五个方面的试点内容。其中,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将增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构筑服务区域发展的科技创新和人才高地;完善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另外,天津自贸区将特别突出航运,打造航运税收、航运金融等特色。
福建:推动两岸投资贸易便利
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 (福建) 自由贸易试验区,总面积为118.04平方公里,包括平潭、厦门、福州3个片区。
福建自贸区将致力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推动闽台之间投资贸易自由化和资金人员往来便利化进程,与现有的上海自贸区形成互补试验、对比试验。同时,将重点发展商贸服务、航运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新兴服务、旅游服务和高端制造七大产业集群。
结合战略功能定位,福建自贸区特别推出如下措施:企业设立“一表申报”制度;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选用”制度;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内进口原产台湾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简化审批手续,快验快放制度;大力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非银行金融业务和对台离岸业务;企业设立实行“一章审批、印章即刻、当日办结”服务模式等。
文汇报记者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