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作为呈堂证供。"
这就是我们看港产片的时候最常听到的一句话,现在,这话可以变成:
"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在网页、朋友圈、贴吧等说的每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规定,明确网页、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电子数据,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据电子数据。规定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以后,微博、朋友圈,可不敢乱说话了,
因为公检法随时“有权”“依法”
查看你的微博和朋友圈。
你现在做过的事,说过的话,
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也许警察蜀黍会说:
我们不会乱来的,
我们也有内部管理制度,
如果你是好人我们不会碰你,
也不会看你的朋友圈。
那么!电子数据指的是什么?
怎么调取证据?
我们的隐私会不会因此被侵犯?
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电子数据指的是什么?
什么是电子数据?根据规定,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信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以及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规定指出,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不属于电子数据,但如果确有必要,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