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8月23日电 (记者吴宇) 记者从23日举行的2016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未来五年上海将建立《上海市民个人诚信档案》,以个人信用记录规范市民公共行为,培养知法守信的意识和习惯。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发挥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维护主流价值和公序良俗,是上海“十三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上海市民个人诚信档案》,有助于形成守法守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的具体表现。
2013年,上海首次将地铁逃票行为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冒用敬老卡和伪造证件乘车者,只要身份信息齐全,核实无误,都将被纳入征信“黑名单”,进而受到“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配套管理机制约束,失信者在升学、就业、信贷、生产经营、个人消费等方面受到制约。此举收到了显著的震慑效果,近三年来,上海地铁逃票率逐年下降50%,为进一步建立《上海市民个人诚信档案》进行了有益探索。
据介绍,围绕《上海市民个人诚信档案》创建工作,上海未来五年将重点推进实施交通出行、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拓展失信惩戒范围,增强《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 等文明公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综合运用舆论、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手段,打击失信行为,健全信用奖惩机制。
据了解,上海在市民个人诚信档案建立过程中,将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引导企业、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估、信用奖惩、信用数据消费等过程,加快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和团体单程的修订工作,推动信用领域系统性、基础性法规的研究和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