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近年着力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在街道办事处新设社区自治办公室,又给居委会安排资金用于自治,杨浦按照每年“两个10万”(居委会工作经费10万,居民区党组织经费10万)的标准为全区308个居委会配备自治金,支持力度可以说是前所未有。
现在问题来了,自治到底要做些什么?用我们区里的“明星书记”吴美娟的话说,以前居民区没有钱,不知道怎么办事。现在不差钱,却又不知该怎么花了。
这个新课题,需要社会组织和社区、政府一起研究。为了用好自治金,杨浦有些街道引入了社会组织的力量,让他们帮助居民区“科学花钱”。社会组织能做到吗?怎么做?这个过程值得关注。
居民自治是增强社会自我调节功能的需要,但现在居民自治面临不少困境。街道机关新设的自治办对怎么指导居民开展自治,还需要摸索;居委会“行政化”久矣,要 成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需要时日弥补自身功能的不足。至于居民,“有意愿、无参与”的现象仍然普遍,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满意度不高, 但真的需要居民亲自参与、投入力量时,很多人却又回避躲闪,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不到位,民主自治的实践训练相当有限。
基层政府对社区自治的重视和自治经费“真金白银”的配备,将开启社区自治的全新时代。今年杨浦区要求308个居委会开展居民自治项目的立项。各小区需从实际出发,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形成各自的申报项目。项目经街道办事处评审通过后可以获得相应经费。挑选合适的项目,撰写有说服力的申报信息,高效经济地 完成项目,整个过程非常考验居委干部的能力。
自治议题的产生和自治项目的确立,既要贴近居民诉求,又要顺应时代趋势,并高度切合小区人员结构、生活方式、居住形态等因素,这必须有社会工作的理念和社会工作的知识支持。
殷行街道请来社会组织,为居委会、居民自治团队提供理念和技术支持,指导开展需求调查,制订规范的立项书,系统考虑项目落实的资源和保障。经社会组织指导完 成的自治项目申报书,专业化程度明显高于平均水准,加强了自治项目的竞争力。社会组织并非十全十美,他们本身存在专业思维导致的视野局限和“不接地气”。 但总体上,这样的合作能让社区、社会组织、政府各取所长并相互促进。
社会组织是为公益而生的,天然拥有现代社会的公民意识、公民责任,他们对陌生人捐助、关爱、帮扶,展现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人的使命感和价值追求,他们是少有的从传统的“私德”率先走到现代的“公德”的一股力量。
近年来上海社会组织有了长足发展,在实践历练中增强了本领。社会组织尤其是社区公益性组织具有极强的草根性,长期亲力亲为在基层一线,民间意识、民间视角较为鲜明,他们的话语体系与党政机构不同,工作展开的方式易于让居民群众接受。他们秉承社会组织的使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独立自主地生存,又 有极强的自治性。他们执着于专业发展方向,有着良好的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广泛吸收和借鉴了西方社会工作较长历史中的经验和智慧,有别开生面的新优势、新机制。尽管社会组织本身也存在不足,他们如何参与转型中国的发展仍然需要研究,但社会组织的基本特质是清晰的,他们是社区自治不可缺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