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这么久的班,你真的知道属于自己应得的权益吗?
你可知在上海这8种情况下不上班也能拿工资哦~
法定节假日是指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共计11天,这十一天带薪休假,可以任性地睡到自然醒~
带薪年休假
除了法定节假日以外,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还有额外的年休假,这额外的年休假工资照发!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婚、丧假
婚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以及其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
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即3+7=10天。而丧假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丧假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