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
职工病病假在六月内,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工资:不满2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2—4年的,本人工资的70%;4—6年的,发给本人工资80%;6—8年,支付本人工资的90%;8年以上者,发给其100%。
停止工作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发给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发给本人工资40%;1—3年者,发给本人工资50%;3年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60% 。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是指:劳动者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以及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