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孙华 通讯员 曾姝 杨璐)近日,上海海关缉私局联合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查获一起“水客”勾结机场工作人员走私香烟入境的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20名,其中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4人,查获七星、万宝路、PEACE等品牌香烟近4000条。
去年6月,上海海关缉私部门曾查获一起团伙走私香烟等普通货物犯罪案件,以韩国籍犯罪嫌疑人严某为首的团伙多次利用浦东机场工作人员职务之便,通过闯关方式走私香烟等普通货物。根据该案的遗留线索,上海海关开展后续追踪调查,排摸出另一个以赵某为首、作案手段相似的香烟走私团伙。
海关在调查中发现,该团伙有多名“水客”多次前往日本购买日本本土和免税店的七星、万宝路、PEACE等香烟,一般于同日返回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由航空公司地服人员在国际到达行李分拣区将香烟取出并直接推送至国内到达行李转盘,交给其他团伙人员;或利用晚间国际中转航班结束、海关中转监管通道关闭的时段,引领“水客”绕开海关监管通道,将香烟带到国内到达区域。
在基本摸清该团伙的成员情况、作案规律后,上海海关缉私部门与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组成联合指挥部,于4月21日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派出多路侦查员分头实施抓捕。经侦查梳理得知,该走私团伙中有9名以购买并携带香烟入境为业的“水客”,6名航空公司地服人员等机场工作人员,其余人员为司机、收货人、快递员等物流人员,负责接收运输涉案香烟并发往辽宁等地。
据办案人员介绍,“水客”每周平均往返日本大阪与上海之间3、4次,4人于今年1—3月因超量携带香烟入境被海关行政处罚。他们大多是90后,甚至有95后,其中5人曾在浦东机场工作过,对机场环境很了解。大多在上海没有固定住所,入境后直接转机到国内其他城市。地服人员熟悉机场的地形路线、工作时间,且有出入工作通道的便利,在‘水客’到达机场后,根据现场情况相应采取不同方式,非常警觉,具有很强的遮蔽性。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规定,参与走私香烟的涉案人员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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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规定: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第十六条之规定:(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