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在国外,“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养老方式十分流行,一方面,年老的业主可以留在自己的物业里安心养老,而另一方面,买家又可以有机会得到意外收获。我们通过一则国外的真实的故事,来细述以房养老。
Jeanne,最长寿的吉尼斯记录保持者,1875年生于法国阿尔勒。1896年,嫁给了自己富裕的远房堂亲,之后日子过的很惬意,一辈子不用干活。在1934年,她35岁的独生女死于肺炎。1942年,她的丈夫去世。而在1963年,她的孙子也因为车祸身亡。而她,一直非常健康的生活着。
这个女人为世人所熟知的故事,是她和一个律师的一个交易。1965年,当时已经90岁的她,因为没有继嗣,于是她选择用自己在阿尔勒市里的房子,和一个叫Franois Raffray的律师签下了一份“反向贷款”的协议,律师同意支付Jeanne每个月的生活费直到其去世为止,作为回报,在Jeanne去世后,这个房子要归律师所有。
当时律师算得很清楚,她现在已经90岁高龄,每月支付2500法郎,要连续支付10年才等同房子本身的价值。除非老太太活到100岁,不然这是一个稳赚的买卖。但是,这个精明的律师显然百密一疏。他应该在签协议之前调查一下老人的家族背景:她的哥哥活到了97岁,她的父亲差几天就活到了100岁。而她的母亲也活到86岁高龄。
日子在律师每天的期盼中不紧不慢的过着,到了Jeanne100岁的时候,还能骑着脚踏车在城市里闲逛。到了114岁了,仍然行动自如。当时在Jeanne 110岁的时候,她还感觉特别不好意思,给律师寄了个圣诞卡,道歉说自己这么久还不死不去,浪费了他这么多钱。这时候,律师付的费用已经远远超过了房子本身的价格,但律师不能反悔,因为根据协议,如果他停止支付费用,遗产协议会自动作废,他之前的投资就打水漂了。
自己做的决定,含着泪也要供完。1994年,Jeanne入住老人院,让律师看到了一丝曙光。然而,在她入住老人院的第二年,也就是1995年,这个77岁的律师,却因为癌症而比她先去世了。到律师去世这一年,他已经向Jeanne付了92万法郎,超过了房子本身价值的几倍。不过这也是一个有职业操守的律师,在他弥留之际,他仍然不忘这宗亏本生意,叮嘱妻子继续支付月费。而他的妻子也遵从他的遗愿,继续支付Jeanne费用。直到1997年8月4日,Jeanne去世,享年122岁。
“以房养老”可以让收入相对拮据的老人获得额外的现金收入,但这也是有条件的。在Jeanne与律师的合同当中,有两点值得各位注意:首先,合同有效期是直至Jeanne去世,而不是一个固定期限,比如10年、20年;其次,合同是“无限责任”,律师去世了,但他的遗孀还是得继续给Jeanne支付生活费。
当时法国人喜欢以这样的形式购买老人的物业,这种“以房养老”的政策在我国近年也开始施行,只不过由于观念不同,“以房养老”的老人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