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韩国首尔的“LV”炸鸡店。资料照片
2013年底,一部《来自星星的你》让啤酒炸鸡红遍东亚各地。两年多后的今天,韩国再次因为炸鸡引来媒体关注。据《韩国时报》近日报道,一家位于首尔的炸鸡店因盗用法国知名时尚品牌“路易威登”(LouisVuitton,简称LV)的商标和包装招致法院禁令,被判罚1450万韩元(约合8.27万元人民币)。
这家炸鸡店位于首尔一处小吃店聚集的街巷,在开业初期便将“LouisVuitonDaK”用作店名。“DaK”在韩语中是“鸡”的意思,而“LouisVuiton”与时尚大牌“LouisVuitton”仅一个字母之差。不仅如此,炸鸡店的店标同样采用了重叠的L和V,与“路易威登”的唯一差别是在L的收尾处添加了一个小小的字母D。店门上方悬挂着大大的店标,为了使店面看上去与法国大牌更加贴近,炸鸡店的外墙以深灰和深咖啡色为主色,白色的“LouisVuiton”字样十分醒目,“DaK”则使用了不一样的红色。不仅如此,炸鸡店的餐纸和外卖盒也酷似“路易威登”,前者在半透明的纸张上印着咖啡色店标和典型LV花案,后者更是在咖啡色的纸盒上印上金色花案,乍一看还真像是一只价格不菲的“路易威登”手提包。
去年9月,“路易威登”公司指控炸鸡店盗用名称商标,损害其品牌形象,将后者告上了法庭。一个月后,法院判决炸鸡店违反 《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勒令其整改,否则将处以每天50万韩元的罚款。随后,炸鸡店店主将店名 改 成 了“chaLouisvuitondaK”(“tondaK”在韩语中意为“一整只鸡”),并将店标改为重叠的字母C和L,同时去掉了L收尾处的D,餐纸和外卖盒上的店名也被更改成了“LouisVuiChicKen”。
不过,“路易威登”公司对这一“整改”并不认可,再一次将炸鸡店告上法庭,指控店主违反法院裁决,要求后者为使用和展示侵权商标赔偿公司1450万韩元。尽管店主辩称现用店名已与原判时所用不同,但法官认为“整改”后的文字标识仍使人联想到“路易威登”的商标,因此炸鸡店必须作出相应赔偿。
事实上,在《来自星星的你》热播之后,不少韩国人在当地做起了炸鸡的生意,期待在偶像剧的热潮中分一杯羹。或许是因为竞争太过激烈,一些店家动起了“歪脑筋”,以便在遍地开花的啤酒炸鸡中脱颖而出。《韩国时报》报道称,早在“LV炸鸡店”面世之前,当地就有一家“Prada炸鸡店”,从招牌到包装盒无不与这一意大利著名时尚品牌如出一辙。
文汇报记者 陆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