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
职工社保费率进一步降低
【新政策】
2016年3月21日,上海市政府宣布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
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单位缴费费率从21%降到20%;
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单位缴费费率从11%调整为10%;
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单位缴费费率从1.5%调整为1%。
【解读】
2016年,上海还将按不低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预算收入19%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上海市社保基金。用于补充社保基金的上海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约16.2亿元。
上海也不能马上把所有的牌都打完,至少还有几个可变因素在制订后续计划时需作考量。
■一是国家提出的基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计划。全国统筹后,各地养老金水平会较为接近,回老家养老的外来从业人员可能增多,从而减轻本市养老保险支出。
■二是国家提出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计划。这可能是相关费率进一步降低的较好时机。
■三是经济发展状况。费率下降后,企业负担减轻了,生产经营状况改善了,国家税收增长了,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入也才会更大,届时上海就更有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底气,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包括以上多种因素,将决定上海降低社保费率何时走完“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