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以来,上海连续出台多项劳动民生政策,有的为企业“松绑”,有的为职工增加待遇……在职工中引起巨大反响。这些劳动民生政策,牵涉到每个劳动者的利益,更是直接影响到你的钱袋子,快来看↓↓↓
政策1
二胎放开后婚育假期“有增无减”
【新政策】
2016年2月23日上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自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规定: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解读】
婚假:根据修改后的条例,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都是享受10天婚假。
产假:《决定》做出以上调整,并且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生育生活津贴的资金渠道将保持不变。
陪产假:本市顺产妇女的住院时间一般4天左右,剖宫产的住院时间7天左右,剖宫产率约50%,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后,高龄孕产妇显著增加,生育期间需要更多的照护。
上海综合考虑生育家庭的实际需求、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为10天。10天的陪产假期限在全国属于“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