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伟
核心观点
近年来,公众通过互联网直接和深入地参与到了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广度和深度在中国政治过程中是前所未有的。对于还需要不断建设和完善的中国民主政治来说,网络参与构成了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新途径,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起着不可替代且立竿见影的作用。我们的领导和管理顺应网络化、信息化时代的呼唤,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的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的总要求和大趋势,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要适应这个大趋势,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他还特别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这一重要讲话,不仅为我国网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以网络强国助推治理现代化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网信事业的发展进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这一战略部署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等。由此,我国网信事业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就,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民数量世界第一,互联网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我国正在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迈进。
需要指出的是,“网络强国”不仅需要技术升级,更重要的是实现治理转型,是以技术升级促动治理转型,其根本目标在于实现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不可避免要破除传统的统治模式,导向国家、市场、社会和公民等多元主体的共治局面。而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则为我国的治理现代化插上了翅膀,为广大公民参与公共治理搭建了有效的平台。
在以往的统治模式中,信息传播等级森严,信息分布呈“倒金字塔”状,层级越高掌控的信息越多;而在信息化时代的治理模式中,互联网的普及使公众不仅作为信息的接受者,而且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面对这一变化,一些领导干部还抱着以往应对网络的“一怕、二躲、三堵”心态,自然无所适从。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影响,政治共同体正在以更快的速度变“平”,并且还在不断地改变各种规则、角色以及相互关系。金字塔式的传统政治结构,正向网络化的扁平化发展。从谋定后动到快速反应、从行政指令到协作治理,我们的领导和管理顺应网络化、信息化时代的呼唤,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的过程。
以网络民主促进公民有效参与
以“网络强国”助推治理现代化,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网民的政治参与,对于党和政府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网民的政治参与,构成了我国民主政治的一个新的重要生长点,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政治参与的质量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主观方面是公民的参政能力和素养,客观方面则是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渠道。互联网的应用,在上述两个方面都可能起到积极作用,特别是为我国的民主参与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便利的、有效的途径,从而大大扩张了公民参与的规模和数量。近年来,公众通过互联网直接和深入地参与到了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广度和深度在中国政治过程中是前所未有的。而在这新一轮公众参与的狂飙突进中,政府也难能可贵地做出了有益互动,网络成为领导贴近群众的新平台。对于还需要不断建设和完善的中国民主政治来说,网络参与构成了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新途径,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起着不可替代且立竿见影的作用。
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互联网的运用,对网络民主的研究在国际上成为一个新的课题,但即使在发达国家其理论和实践都没有取得重大突破。相比之下,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网络民主的实践是相对超前的,有可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杠杆。
正确对待网络参与和网络民意
在充分肯定网络参与和网络民意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正确引导和规范其发展。由于科学技术本身所具有的“双刃剑”矛盾性质,在其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可能导致消极后果。一方面,互联网为民主政治提供了新的途径,创造了新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产生了新的冲击。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
美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顾问委员会委员埃瑟·戴森曾不无担忧地指出:“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网络信息的发展可能引发一系列冲突:个人隐私与社会公开的冲突、安全与自由的冲突、政府监控与个人自治的冲突、鼓励创新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冲突等,并将会在生产者和消费者、政府和公民、大众传媒和接受者之间造成权力平衡的深刻转移,这些都构成了对民主的新挑战。而且,网络参与经常出现“群体极化”现象,甚至成为滋生民粹主义的温床。与代议民主下民意的表达与聚合具有较大程度的均衡性不同,网络民主中的民意很难被均衡地代表,其表达和聚合更加是偶发的、随意的、无序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当然,网络民主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我们不能求全责备,而要多一些宽容,积极应对,因势利导,正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对广大网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让互联网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如是,我国网信事业发展才能符合网络强国建设的方向,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
(作者为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执行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