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对方相信手中的借记卡是高额度信用卡,胡实提前往借记卡里存钱之后当面用POS机套现,还请冒充银行微信公众号的人发额度证明信息给对方。
4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胡实因涉嫌合同诈骗罪日前被该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院介绍,胡实系上海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称可帮人办理高额度信用卡。2015年5月初,王先生想要办理一张高额度信用卡,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胡实。
胡实为了让王先生相信其能够办理出高额度信用卡,便谎称认识招商银行陆家嘴支行副行长范一飞(后经查证该银行无此人)。2015年5月11日,两人便签订了代办银行信用卡(额度30万-50万元)的协议,且胡实收取王先生人民币4万元的服务费。不久,王先生就从胡实那里拿到一张招商银行的金卡,胡实称该卡有43万元额度。然而,王先生拿到卡后经过多次操作,都无法取现,遂拿着卡来找胡实交涉。
其实,该卡并不是协议中所约定的信用卡,仅是一张借记卡,当然也无法透支使用。原来,胡实和王先生签好协议之后,便通过招商银行客服电话为王先生申请了一张招商银行生意一卡通金卡,该卡系借记卡。
胡实也料到了王先生拿到该卡后很快会发现该卡有问题。为了继续欺骗王先生,他先到招商银行的ATM机上往该卡里存进100元,再当着王先生的面用其公司的POS机取出100元,假称是王先生之前的操作方法错误才导致该卡无法提现。同时,他在网上找了个冒充招商银行微信公众号的人,让其给王先生的手机发信息以证明该卡有43万元的透支额度。王先生再次相信了胡实。
但王先生发现,卡一回到自己手中,就又无法使用了。当他再次联系胡实时,胡实以银行内部出事、办卡的行长被抓等理由拖延,并最终以拒接王先生电话、拉黑微信等方式,拒不归还办卡费。最后,王先生发现该卡实为借记卡,遂向警方报案。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胡实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