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丰地产。东方IC 资料
上海市民投诉再曝房屋中介“损招”。市民谢小姐和王先生因通过房产中介“仁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买卖房屋而认识,却没有想到双方均因此陷入“泥沼”。
按照投诉人的说法,中介在买卖房屋时存在不小的漏洞:首先,在买卖双方诉求不一致的情况下,房屋中介绕过矛盾,让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居间协议。接着,在买卖双方均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私自完成了网签。王先生由于房产证被扣,导致后续房屋交易受阻,产生了经济损失。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曾数次就买卖双方投诉的问题拨打经手此次房屋买卖的中介高某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此后记者短信告知,希望其出面接受采访后,手机号码被对方屏蔽。之后,澎湃新闻记者在仁丰内江店见到了高某,他仍拒绝对此事进行回应。
相关律师表示,如果查实相关中介的确有上述违规行为,根据法规,中介公司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其行为已经涉嫌欺诈,不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而且还应当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疑问一:中介隐瞒事实,签订的居间协议能生效吗?
2015年12月21日,市民谢女士在其生日当天领结婚证。不过前一天为购置婚房签下的居间协议,成为夫妻二人的烦恼。2015年底,谢女士欲购置一套合适的二手房做婚房,就在网上寻找合适的房源,并登记个人购房需求。2015年12月20日,在上海仁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内江分店中介张某的带看下,谢女士看中了位于杨浦区民星路330弄的一套房。
当天傍晚,张某告诉谢女士要赶紧下手,不然该房很快会被其他人预订,并让谢女士前往上海仁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内江分店和房东进行沟通。
谢女士一开始以为是三方坐在一起谈,没想到,买卖双方被安排在两个房间分开谈,由该门店经理高某传递双方意思。“中介说,分开谈才能更好地把价格谈下来,谁知道,就是因为分开谈,导致后续纠纷不断。”谢女士说。
接近凌晨1时,谢女士和房东王先生以200多万元价格达成一致协议,由谢女士先付房东3万元定金,其他具体事项并未约定。随后,中介让其签署一份居间协议,房东王先生的房产证被要求上交给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