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雷涛:房产中介公司在未经双方同意、未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前提下私自进行网签是违反《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的,委托人可以向市房地资源局进行投诉,市房地资源局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间暂停其网上操作资格。
疑问三: 客户是否可申请撤销掉该终止协议?
由于谢女士和王先生对仁丰服务非常不满,坚决拒付中介费。经过协商,高某表示愿意两天内解除网签。2016年3月23日11时,高某致电谢女士,让其过去签订一份居间终止协议书即可解除网签。
谢女士强调,为了能够尽快撤销掉网签,她最后被迫签署这份终止协议。这时,房东王先生告诉谢女士,高某拿王先生的房产证和谢女士签订的居间终止协议是为了拿到证据打官司。
4月1日,谢女士接到杨浦区法院电话,法院告知仁丰要对谢女士进行诉前调解,法院让谢女士在4月12日前往杨浦法院做诉前调解。
其实,谢女士在签完终止协议后才得知,解除网签并非只能通过中介,只需她和房东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做强制解除即可。于是,谢女士和老公与房东王先生3月25日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做强制解除。工作人员称,5个工作日内就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