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法变道“蛇形”驾驶,想必很多人都敬而远之。
市交警总队说,其实高架道路上有7处“违法变道监控电子警示牌”,包括沪闵高架东侧近漕溪立交、延安高架南侧近福建路下匝道路段等,会对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发布。详见下文。
为有效遏制高架路违法变道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在高架“七处”违法变道行为多发路段加装了电子警察,同时设置了“交通违法警示牌”进行违法曝光。车辆一旦在此路段发生违法变道行为,电子警察将对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在“交通违法警示牌”发布违法车辆的号牌信息,并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车主接受处罚。
“交通违法警示牌”有两部分组成,上半部分用黄底黑字清晰地提醒过路驾驶员该路段已被“电子警察监管(违法变道)”,下半部分是一块LED提示屏,可同时发布三条违法车辆的号牌信息,增设警示牌的目的是对机动车驾驶员起到警示作用。
高架道路七处“违法变道监控电子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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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闵高架东侧近漕溪立交
★延安高架南侧近福建路下匝道路段
★内环高架内圈近武宁路下匝道路段
★南北高架西侧近内环共和新路立交北出口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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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高架西侧近延东立交北出口路段
★延安高架南侧近延西立交西出口路段
★中环路内圈近军工路立交西出口路段
这种措施实施后,不仅及时提醒驾驶员不要违法,同时也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高架道路违法变道的现象大为减少。自去年“违法变道监控电子警示牌”正式执法以来,累计查获违法变道行为10万余起。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对驾驶员依法处2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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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友情提醒
违法变道,欲速不达!城市道路错综复杂,违法变道实不足取,不仅危及交通安全,而且还严重影响行车秩序,易引发交通事故,降低了机动车通行效率。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整个城市的交通顺畅,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车时杜绝违法变道行为,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