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陈桂兰)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在消除对妇女儿童的暴力方面,中国一直在做着积极的探索和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今天正式实施,是中国推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重大进步。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在开展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方面一直与全国同步,并取得积极进展。上海市妇儿工委、市妇联首次援引反家暴理论,推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几个案例。
案例一 不堪长期辱骂殴打 瘦弱妻子锤杀丈夫
2014年5月崇明岛发生一起杀夫案。农妇施丽丽(化名)不堪忍受丈夫长期施暴,趁丈夫张小弟(化名)熟睡之际,用榔头捶打张小弟头部,张小弟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站在被告席的施丽丽身材瘦小,56岁的她看上去就是典型的农村妇女,面相朴实。在和张小弟一起生活的30多年时间里,施丽丽一直处于丈夫的拳头下,用当地人的话评价“大肆殴打三六九,谩骂砸锅天天有”,稍有怠慢就是一顿老拳。
在施丽丽锤杀丈夫之前的5月19日,施丽丽和张小弟到亲家那儿喝孙子的满月酒。张小弟让施丽丽拿两包烟给他散发给宾客。施丽丽一时无法拆开整条烟,又要急着给孙子冲奶粉,她就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包烟给他,打算冲完奶粉后再给他另一包。
只拿到一包烟的张小弟对妻子心生怨气,认为她在客人面前存心不给他面子。回到家后,刚关上门,张小弟就将一只不锈钢烟灰缸劈头劈脑砸在了施丽丽的身上,并将两人的手机都摔得粉碎。施丽丽哭着求他不要摔东西了,并不停地道歉说她“错了”。但张小弟还是将施丽丽摁在地上,掐她的脖子,掐得她透不过气来。张小弟骂累了,又要喝酒了,就到厨房间拿了筷子和杯子,同时顺手将壁橱里的一叠碗摔碎一地。他一边喝酒一边嚷着要吃馄饨,施丽丽就给他煮了一碗馄饨。
喝了酒,张小弟摔完电话座机要摔电视机。儿子、儿媳、亲家公、亲家母都过来劝张小弟。后来,儿子、儿媳跪在地上求张小弟不要再吵了,一直劝到半夜。
到了5月20日凌晨1时许,张小弟要施丽丽拿出2000元钱给他买手机,在此之前他已摔坏过十几部手机了。施丽丽只得拿出2000元放在桌上。
张小弟还要求施丽丽将施名下的两张工资卡统统交给他,一张是施的退休金卡,另一张是她退休后在一家企业打工的工资卡。张小弟撂下狠话,要求施丽丽6点之前必须交出来,否则就将家里所有的东西全部砸光。
张小弟喝饱酒打着呼噜睡着了。想着他要求6点之前交出工资卡,想到他将家里弄得如此不太平,施丽丽在法庭上哭着说,她准备想个法子将丈夫弄傻,宁愿让他后半生躺在床上由她照顾。施丽丽拿来了一把榔头照着张小弟的太阳穴锤了下来……
事后,施丽丽的儿子、被害人张小弟的哥哥、姐姐、案发地全体村民等100多人书写了请愿书,请求司法机关对施丽丽从轻处罚,宽大处理。
张小弟的哥哥、姐姐在请愿书中写道:“弟媳施丽丽是个好人,她来我们张家30年间,勤劳朴素,贤惠善良,作风正派,孝敬我们的老母亲,将我们视作亲哥哥、亲姐姐。小弟性格暴烈,做过的错事真的难以用语言表达。我们是死者的亲姐、亲哥,如果弟弟是屈死的话,我们肯定为他伸冤的。但我们必须明理是非,为弟媳施丽丽诉冤,只有这样我们心里才好受……”
同年10月28日,崇明县法院判处施丽丽有期徒刑4年。
典型意义:
施丽丽案件中,律师和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援引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证明妇女长期受家暴虐待而被迫杀夫属于正当防卫的可采证据,积极加以借鉴和运用。案件的审理引起了司法部门的重视,上海市随后出台了有关“受虐妇女综合症”的司法解释。
但这个案件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值得深思。施丽丽被张小弟长期殴打谩骂,按当地村民的话来说就是“大肆殴打三六九,谩骂砸锅天天有”。那么,当地的基层组织,比如村民委员会、村里的妇委会为什么不制止,不报告?估计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这样的误区“这是他们家里的事”、“清官难断家务事”。
当事人施丽丽结婚30多年,一直被丈夫殴打,为什么不离婚?在法庭上,施丽丽说,她也想过离婚。但施丽丽一提离婚,张小弟就放言要打断她的手脚。施丽丽很害怕,不敢再提离婚。她还觉得自己要是离婚了,说出去不好听,儿子出去没面子。可见,即使在国际化程度很高的上海,一些女性仍然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仍然抱着传统的观念,觉得离婚是件丢人的事。其实一味的忍让,只会让施暴的一方胆子越来越大。
【名词解释】
什么叫受虐妇女综合症?
受虐妇女综合症在法律上被用来指长期受丈夫或男友暴力虐待的妇女表现出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模式。
受虐妇女综合征由暴力周期和后天无助感两个阶段组成。暴力周期分为气氛日趋紧张、恶性暴力和温馨甜蜜充满爱意三个周期。第一周期伴有经常性的轻微暴力,妻子感到吃惊并竭力躲闪,为避免挨打,拼命设法迎合丈夫的意思,逆来顺受;第二周期,严重暴力频频发生,丈夫脾气完全失控,动辄下死手,妻子感到恐惧,竭力讨好丈夫;第三周期,夫妻雨过天晴,重归于好。丈夫真心忏悔自己的暴行,对妻子表现出温柔和体贴,妻子也就原谅他,企图帮助丈夫改掉打人的坏毛病。
案例二 “虎妈”打娃 打到重伤
廖梅梅(化名)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案发时,廖梅梅是小学二年级在读学生。父母离异,她随母亲王利(化名)生活。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王利在家全职照顾廖梅梅学习、生活。王利可谓是个“虎妈”,她认为廖梅梅学习不用功,还撒谎,经常用手拧,用牙咬、用脚踩,用拖鞋、绳子、电线抽打女儿,一边骂一边打,体罚女儿,导致女儿身上常是青一块紫一块。学校老师、邻居多次劝王利不要这样打骂孩子,但王利并未收手。
2015年4月7日,廖梅梅就读的学校老师发现梅梅身上伤痕累累后,就向区未成年人保护部门报告。对方让学校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廖梅梅被带离母亲隔离保护安置。后来经鉴定,廖梅梅的皮肤挫伤达到体表面积的74%,其伤势构成重伤二级。王利经过鉴定,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2015年4月21日,公安机关据此将王利传唤到案,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后来检察机关以王利涉嫌虐待罪向长宁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利以教育女儿为由,长期对未成年人廖梅梅实施家庭暴力,致其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015年11月25日,王利被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起六个月内,禁止未经同意接触未成年被害人廖梅梅及其法定代理人廖海明(化名)。
在案件宣判后,被告人王利落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今后一定改变自己过去的错误教育方法,做一个合格的妈妈。廖梅梅后来回到湖南,在父亲组建的新家庭里生活。法院通过与上海市妇联、湖南省妇联的共同努力,为廖梅梅落实了一万元的天平儿童基金救助和司法救助,协调解决了孩子的入学问题,免除了后顾之忧。在2015年12月廖梅梅生日那天,法院还委托湖南省妇联权益部领导回访了廖梅梅,了解到她在新家生活幸福,在新学校学习进步。
典型意义:
2015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公安、检察、法院、民政等主要部门的职责,确定了监护侵害行为的报告、处置、临时安置、人身保护裁定、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判后安置等机制,从而使遭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有效及时的国家干预和保护。本案是《意见》生效后,上海首例按照上述意见操作执行的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中国人有着“不打不骂不成才”的传统思维,很多人对于身边发生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听之任之,未成年人自己又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知道向哪里寻求保护。因此,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往往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
廖梅梅案件是个很好的开端。从廖梅梅案件可以看本市各部门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有效协调配合。廖梅梅一案中,正是廖梅梅所在学校发现她被母亲打伤,向未成年人保护部门报告。如果没有学校老师的细心和责任心,廖梅梅被母亲毒打的事还不会被发现。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在这起事件中积极协调,对案件推进至关重要。未成年人保护部门一方面指导学校报案。一方面,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形式统一认识,有效分工合作。报案后公安机关强力介入。公安机关接报后及时介入,将廖梅梅带离保护,发现符合立案标准后迅速立案,使得案件得以顺利进入司法程序。
在这起案件中,未成年人的临时安置得到了街道、青少年事务中心、民办福利院的帮助;社会调查和心理干预得到了青少年社工、妇联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支持;判前和判后安置回访得到有关妇联和高校的有效配合。
4月7日报案,4月21日,“虎妈”王利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25日王利被判刑。正是学校、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司法部门无缝衔接,有效迅速帮助廖梅梅脱离“虎妈”。
但这个案件也暴露出一个问题,廖梅梅被带离保护后,由于缺乏适合的临时安置场所,廖梅梅辗转几处,先后在中途之家、街道宾馆、老年福利院安置,反映相关部门的托底保护场所建设和机制保障还有待加强和完善。
案例三 男方迷上赌博打老婆 女方躲进庇护所
崔琳(化名)和王建(化名)结婚近20年,两人的婚姻状况可谓一波三折,从和谐美满到家庭暴力再恢复到风平浪静。
夫妻两人都是本市郊区同村村民,夫妻俩吃苦耐劳,头脑活络,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两人育有一子,儿子读书成绩不错。在同村人眼里,这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一家三口日子过得舒适自在,和和美美。
腰包鼓了,心思变了。王建被朋友邀去赌了一两趟后,喜欢上了赌博。刚开始小来来,越赌越上瘾。输了想翻本,赢了还想赢。渐渐地,王建心思不在正事了,一有赌友招呼,就跑去赌钱了。手头的钱输光了,开始动用家里的积蓄王建像换了一个人,输红了眼的样子很可怕。崔琳劝他不要赌,王建听不见。崔琳将存折藏起来,不让王建取钱,王建就动手打崔琳。王建在外面欠了一屁股赌债,债主上门讨债,又无心经营桃园,生意越来越差,崔琳觉得和王建没法过下去了。
崔琳提出离婚,王建一听崔琳要离婚,急红了眼,扬言“你敢离婚,我就打死你!”,一顿老拳送上来。崔琳在家呆不下去了,住进了庇护所。在庇护所期间,崔琳冷静思考后决定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王建扬言“出了法院弄死你”,开庭当天,王建果然纠集了一帮朋友去法院。镇政府考虑到后果可能会比较严重,协调了一部警车护送崔琳去法院,开完庭护送崔琳回庇护所。
果不其然,开庭当天王建找了很多亲戚朋友堵截崔琳。开完庭,崔琳被护送进了警车,王建一帮亲戚朋友就堵住车,直到第二天凌晨才罢休。崔琳随后被送到市区的朋友家。
经过老婆顽强的维权努力,渐渐地也改变了丈夫。王建身患疾病,这些年因为赌博,生意荒废了,家里积蓄用得差不多了。王建冷静下来,后悔了,赌博也收敛了,对崔琳的态度改变了。经过劝和,王建保证不打老婆不赌博,崔琳则回到家中,双方现在相互信任,同心协力,回到了正常的家庭生活中。
典型意义
家庭暴力往往是持续的。像崔琳和王建,受害方和加害方同在一个屋檐下,王建在外面赌博,不知道他今天输赢情况,不知道那顿老拳什么时候砸下来。受害方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崔琳的方法是明智的,她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到政府部门寻求庇护,住进了庇护所。而政府部门为她提供的庇护是无缝衔接的。开庭后如果没有警方护送崔琳离开,等待她的可能就是一顿毒打。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政府部门的考虑是周全的。
3月1日《反家暴法》实施后,家暴受害方完全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像崔琳这种情况,在离婚之前,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禁止王建实施家庭暴力,责令王建迁出住所。现在崔琳的做法是为了避免进一步遭受家庭暴力,从家里跑出,住进庇护所。今后可以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责令王建迁出住所,让施暴者尝尝被赶出家门的滋味。
崔琳和王建最终没有离婚,两人选择破镜重圆。这也说明,离婚不是解决家庭暴力的唯一手段。在中国传统观念里,亲戚朋友总会劝合,希望双方能将婚姻关系维持下去。而女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会变得非常软弱、无助,有了离婚的念头,又被劝合,离婚很难。离不成婚,换来的可能是对方更嚣张的气焰,更猛烈的殴打。因此,近年来,遇到家庭暴力,相关部门会征求受害方意见,如果受害方愿意离婚,相关部门会为她提供支持。就像崔琳一案中,崔琳决定离婚,政府部门会协调警车护送。
社会上有时候认为关注家暴案件,似乎政府部门、妇联组织在鼓励女性离婚。其实,只要加害一方停止施暴,婚姻是可以挽回的。反家暴的最终目的是让家庭恢复和谐稳定。王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停止施暴,崔琳也就不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