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引起社会关注。自2009年起,上海就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为遭受家暴的妇女提供挡风避雨的场所。然而成立5年来,接待的人数只有区区18人,许多人考虑再三没有入住。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今年上半年,本市妇联系统受理妇女关于家暴的投诉就有199人次。青年报记者施培琦摄
近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揭开面纱,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事实上,在反家暴的探索中,上海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9年起就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挡风避雨的场所。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妇女在受到家暴时宁可去小姐妹家,也不愿去提供免费食宿的“保护站”,已经成立5年的庇护中心,迄今接待的人数只有区区18人。
11月26日,上海又发生一起家暴惨剧,81岁老妪被85岁老伴家暴打死。如何告诉正在遭受家暴困扰的妇女加强自我保护,如何改变她们的观念,成了摆在每一个反家暴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救助中心”今年仅接待了两人
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中,梅婷扮演的女主角被丈夫粗暴对待,却没有可以收留她的庇护场所。
而在上海,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帮助“梅婷”解决不少难题。
2009年,上海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在市救助管理站正式宣告成立,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又暂时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临时庇护的港湾。
当年的庇护救助中心位于府村路500号,地方有些偏远,穿过一条深巷步行到站点需要二三十分钟。
救助中心的房间也布置得十分温馨,每个房间摆放了3张床,还配有毛巾架、洗脸盆等日常用品,墙上还挂了装饰画。
卫生间里设有淋浴的地方。在办公室里,两张桌上分别摆放着“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的牌子。为了让收留对象能够放松心情,救助中心内还有一间活动房,供大家阅读杂志。
后来,随着市救助站的搬迁,上海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也一同迁往蒙自路上的市中心,交通更为便利。
然而,成立已经5年的救助中心,真正帮过的妇女却屈指可数。
粗略统计,“2009年到现在才不到20个,今年就接待了两个人。”在空空的房间内,值班人员刘小姐翻开记录本说。
“入住的人过来的时间不定,有的是晚上、有的则是白天,一般我们不太过问她们的私事,只是提供一个场所。她们最多可以住10天,有的睡一个晚上就出去了。”在刘小姐看来,庇护救助中心只是一个临时的住所,具体解决问题还是要找妇联。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海市反家暴庇护救助中心成立次年,杨浦区妇联也利用了救助站的2间房间(一共12个床位),成立了杨浦区反家暴庇护救助中心。与市庇护中心不同,该区的庇护中心允许入住时间是1个月,可以延期2次,即最长可入住3个月。
缓冲平台给无家可归者落脚地
在今年入住市级庇护所的两个人中,其中一人来自嘉定真新街道,入住的是一位屡屡被丈夫赶出家门的中年妇女陈阿姨。
陈阿姨是真新街道妇联主席奚春丽于今年3月份亲自将她送到上海市反家暴庇护救助中心的。
奚春丽告诉记者,陈阿姨和丈夫属于再婚家庭,因为感情不和丈夫一直与她闹离婚,丈夫还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妻子无权居住,总是把她赶出去,无家可归的陈阿姨只得找街道妇联求助。
因为知道市里有个庇护救助中心,奚春丽建议陈阿姨可前往救助站暂住。想要入住救助站,需要填写三联单,征得居委、街道妇联和区妇联的同意。考虑到真新街道距离区妇联较远,要走完整个流程,陈阿姨当晚就可能露宿街头,奚春丽在和市区妇联打过招呼后,征得同意(流程单晚些时候补齐),短短一个小时后,陈阿姨成功于当天入住。
“她在那里住了7天,后来又申请延长了3天,这10天里,我们也没闲着,和居委干部一同上门做通她老公的思想工作,向他指出即便有矛盾也不能推搡妻子。后来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了,但还未强制执行。”
当记者告知陈阿姨是今年第二个入住市反家暴庇护中心的求助者时,奚春丽也有些诧异,“尽管入住的人不是很多,但妇联有必要提供这样一个庇护所,对于临时被老公赶出来的无家可归的妻子,能有一个临时落脚的地方。”
“以陈阿姨为例,如果他们天天住在一起,就会针尖对麦芒,天天吵架。但10天的缓冲期,能让第三方开展干预工作,待双方情绪平复后,再来协商。”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陈阿姨本人,她表示自己对这次入住经历十分满意。“当天,我老公把我锁在门外,还用棍子打我屁股。后来我们闹到派出所,我实在是没地方去了。我爸妈已经过世了,孩子已经成家了但在外地。如果不是庇护中心,当天我就要住在派出所了,但可惜只能暂住。”
不少人考虑再三最终没有入住
事实上,2009年,上海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成立伊始,曾有记者担心7张床位是否会供不应求。
当时,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陆荣根的回答是,“一般不会出现救助中心爆棚的‘盛况’。一方面随着妇女反家暴意识的提高,家庭暴力的比例在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很多受侵害的上海妇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离家出走的。一般上海人都有亲朋好友,通常会借住到父母家或者亲戚朋友家,除非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否则是不会到政府设的公共机构来的。”
还有人担心,救助中心不仅食宿全免,而且还有心理疏导,那么万一7天的入住期到了,受害者不肯回去怎么办?当时市妇联有关负责人的回答是,“届时,会有志愿者们和公检法的相关人士为受害者积极疏导家庭关系,对于无法再生活下去的妇女,将可借这段时间办理离婚手续。虽然入住期只有7天,但回去后,假如再发生受害人遭到虐待的情况,还是可以凭相关证明申请回到救助中心。”
5年过去了,现实情况是:上海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自2009年11月24日成立以来,共为15批次18人提供了短期庇护和法律、心理咨询服务。
数年前,曾送过一名遭受家暴的妇女到上海市反家暴庇护中心的黄浦区妇联主任科员王卫红回忆说,“当时,这位妻子带着上小学的女儿一起住到反家暴庇护中心的,入住后,我们马上派律师和心理咨询师跟进,当时庇护中心还在府村路,出入不是很方便,这位妻子还要上班。就住了两三天,就搬出去了。”
嘉定区妇联维权儿童科副科长邬一飞也透露说,2年前也曾安排一位妇女入住,单子都填写好了,但她考虑再三最终没有入住,具体原因不得而知。
“庇护中心离真正的需求有点远。现在每个社区都有妇女之家,譬如我们街道就有‘千里牵手情’的服务项目,成为外来媳的娘家,在感到无助、没依靠的时候,她们更愿意去那里。”奚春丽说。
而据市妇联对庇护中心受助妇女情况分析显示:施暴者以男性为主,主要是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也有少量家庭成员对老人或孩子施暴;受暴女性的文化层次高低不一,其中也有高学历女性;外来媳是家庭暴力庇护的主要对象。目前这些受助女性中,大多数人与施暴者达成和解,生活稳定,未再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小部分人通过诉讼与丈夫离婚。
核心问答
入住的都是哪些人?缘何入住者寥寥?
许多被家暴妇女感觉颜面上过不去
5年18人,上海市反家暴庇护中心这一保护站为何入住者寥寥?是不是审批的流程比较复杂,阻挡了一些妇女申请入住呢?
记者找到了2009年反家暴庇护中心的入住办法,上面写着“受害者可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分别向其居住地街道(镇)妇联或老龄办提出书面申请。非工作时间或紧急情况下,受害人可持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直接至救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给予临时性救助。庇护人入住时间不超过7天。”
但据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陆荣根透露,现在因为入住的人较少,所以审批的流程简化了,求助者只需凭派出所的报案证明,居委或者街道妇联的证明,到救助站审批即可。
记者随后采访了多个区县的妇联维权干部,得到的原因各不相同。
“不太有人住,据我们所知,基本是空关状态。我们曾送过一名妇女去过那里,当时庇护中心在府村路,因为不方便,很快就出来了。”黄浦区权益部部长孙建雄分析说,另一大原因是,随着家暴的宣传越来越多,加上黄浦区已经连续5年创建“零家暴社区”,近年接到的相关投诉越来越少,黄浦区家暴转化成刑事案件的情况是零。黄浦区位于市中心,居民要么是老年居民老夫老妻,要么层次较高,即便有家暴也多是冷家暴,不会对外张扬。
在采访中,还有几位妇联维权干部表示,市庇护中心的入住时间只有7天,只是临时的,住在里面并非长久之计。还有一些则分析说,绝大部分上海女性发生情况后,宁可住到娘家或者小姐妹家,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考虑庇护中心的,毕竟在亲朋好友那还能倾诉自己的苦衷。
对于入住人数少,杨浦区妇联权益部部长傅勖文的分析是有多重原因,一是因为反家暴工作到位,基本上没有发生特别严重的案例,近年来接到的报案数也逐年下降。二是由于入住庇护中心的费用由政府全买单,所以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不是谁都可以入住的。譬如申请入住者要有验伤单、派出所接警记录、社区基层妇联的证明,最快一天可入住。
“我们也不知道大家为何不愿入住。”陆荣根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了家暴庇护中心的接待量较低的原因:一是很多家庭暴力的程度还未到危险的地步;二是妇联一直在宣传庇护中心,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被家暴妇女不知道它的存在。最关键的原因是,不少被家暴妇女感觉颜面上过不去,有的则不想与丈夫闹得太僵,也不想离婚。
是否有必要存在?需要不需要大力宣传?
庇护中心机制灵活要保护当事人安全
目前,工作人员可能比入住者还多,那么反家暴庇护中心是否还有必要存在呢?记者采访了各界人士,大家的口径基本一致:作为一种基本配置,庇护中心是有必要存在的。
杨浦区妇联权益部部长傅勖文还记得第一位入住杨浦反家暴庇护救助中心的妇女是一位与丈夫闹离婚的上海妻子。她在庇护中心住了2个多月,边住边办理离婚诉讼手续,等办完了才搬出去。“我们当时之所以考虑30天的入住时间,就是考虑到7~10天的时间太短,上海人还好,如是外来媳在上海无亲无故,10天肯定不够她们租房子,或者办理相关手续。”
傅勖文还介绍说,反家暴庇护中心的场地是民政的场所,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有备无患。庇护中心的运作机制比较灵活,除了接纳受家暴的妇女外,还曾安置过到上海找母亲、举目无亲的外地女孩,让受惠范围覆盖到更多的妇女儿童。
那么媒体是否需要对反家暴庇护中心对大力宣传,增加知晓度呢?
据2012年卢湾区妇联和卢湾区女律师联谊会共同完成的《家庭暴力调查研究》的数据显示,62%的受访者不知道上海有反家暴庇护中心和机构。
当年主持这一调查的黄浦区女律师联谊会会长金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指出,妇女一般不太了解也不愿去庇护站,一般去的人是真正无家可归的,这方面上海人的需求较少。但她仍指出,尽管如此,庇护站是必不可少的,属于政府的“标准配置”。
同样,专业人士也认为“不需要宣传”。傅勖文表示,在国外反家暴庇护所是刻意对公众隐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大家可能不知道,为了对入住者的人身安全负责,她们不能随意外出,如果要上班,下班后也必须立即回来,进出门是要请假的。
“入住者寥寥是正常的,不是大家不愿意,而是有需求的就这些人。”
如何更好地帮助妇女?如何界定家暴?
反家暴法出台让众人期待
国务院法制办11月25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反家暴法的即将出炉,基层妇女干部皆表示十分欢迎。
这几年,妇联一直在呼吁制订反家暴法,因为缺乏法律依据,一些维权干部在处理家暴事件时都有着多多少少的困惑。
嘉定区妇联维权儿童科副科长邬一飞说,“夫妻间吵架算不算家暴?如何来定义家暴?这些界定都不明晰。”
邬一飞的困惑也是绝大多数妇联维权干部的困惑。
“妇联对家暴的界定和派出所的不太统一。我们认为家暴是持续的反复的肉体或精神上的虐待,但派出所认为发生了人身伤害才算家暴。”黄浦区妇联权益部部长孙建雄说。
真新街道妇联主席奚春丽有时会接到女性求助说遭到了家暴,但让她困惑的是,这些女性去医院验不了伤,报案记录也说是家庭纠纷。有的的确被打了,但只是手臂淤青,如果验伤报告上写软组织挫伤已经算严重的,更多时候是什么伤也验不出来。有的吵架时,丈夫和妻子互打,丈夫拽了妻子的手臂,妻子也说自己被家暴了。还有个别丈夫被彪悍的妻子打,被赶出家门,但碍于面子,不好求助。
“大家听到家暴,第一反应是妻子被打得很厉害。现实的情况是,在上海等一线城市,真正拳打脚踢的情况越来越少。倒是现在丈夫采用冷暴力的越来越多,他们可能一两个月不和妻子说话。我们在调解的时候,丈夫反驳说‘我不想说话总可以吧?这是我的权利。’现在,一些丈夫也明白,只要动手了就理亏,在离婚财产分配时可能不利。可以这么说,在遭受冷暴力时,心灵上受的伤比身体上的伤害更严重。”奚春丽说。
“不光是我不是很明确什么才叫家暴,很多民警也无法界定,他们的系统里也没有家暴这个专有名词。”奚春丽认为,非常需要有一部法律可以界定,到底到什么程度才能算家暴,底线在哪里。
宝山区的妇联维权干部杜雨洁最近也十分关注反家暴法的出炉。“以前崇明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件,妻子因为不堪忍受家暴杀了丈夫。我们建议妻子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报警,拍照、留存好验伤单。”
杜雨洁碰到的案例中,每个案例都不太一样,有的反映自己被老公拉头发,连轻微伤都不算。有的妇女报了110但过几天后主动撤销案件,理由是还想和老公过下去。还有的被打得骨折,住了两三个月的医院,最后经过司法调解和老公离婚的。
“反家暴法对我们维权干部而言太重要了。一旦反家暴法出来,就能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让家暴处理更具可操作性,这样即便庇护中心人越来越少,我们也能不太过于担心。”
[数据]
今年上半年受理家暴投诉199次
今年上半年,本市妇联系统共受理妇女家庭暴力的投诉199件次,占婚姻家庭权益类问题的6.23%,所占比例与去年同期的6.25%基本持平。
目前,全市已有300多个派出所设立了“家庭暴力受理点”,各区县妇联正积极推进“零家庭暴力小区”创建活动。妇联与民政合作建立了5个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形成了完整的反家暴工作救助链。
青年报首席记者 范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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