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上海到2017年,实现急救业务的分层救护和非急救业务的相对剥离。 视觉中国 资料
市民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但因无车可派而遭遇窘境,类似的情况在上海并非第一次发生。
日前,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本市院前急救体系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到2017年,上海将实现急救业务的分层救护和非急救业务的相对剥离。条件成熟时,逐步实现非急救业务的完全剥离,非医疗行为的转院业务将由社会资本来承担。力争到2020年,将120急救平均反应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探索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
2015年12月,在上海某幼儿园,一名幼儿因为高热惊厥全身抽搐,学校在拨打120急救热线后被告知“没有车辆,尽可能快自己想办法解决”。由于学校附近路段很少有出租车,最终老师在马路上拦住一辆私家车,才将孩子送到医院就医。
对此,上海120急救中心也有自己的无奈,当天的GPS记录显示确实所有的车辆都在外执行任务。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坦言,有的市民拉肚子、接老人出院等情况也会叫急救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急救资源的浪费。
在《指导意见》中,上海明确院前急救体系承担群众日常急救、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和重大活动保障等职责,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要凸显出公益性。因此,上海要构建院前急救分类救护服务模式,明确界定急救与非急救的业务范围,提高院前急救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在急救业务领域,要引入急救优先分级调度系统,对病情轻重缓急进行评估,开展分层救护,合理调派急救资源,优先确保危及生命的急救服务,实现急救业务的精细化管理。
《指导意见》还提出,在院前急救机构内部设立专门承接非急救业务的运营部门,同步探索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满足市民多元化服务需求。上海到2017年,实现急救业务的分层救护和非急救业务的相对剥离。条件成熟时,逐步实现非急救业务的完全剥离。
此前,上海市卫计委在市政协答复中表示,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非急救服务领域。可引导现有交通运营公司参与,由汽车服务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承担非急救业务。要求车辆专用,配一名驾驶员和至少一名担架员,不配备医护人员,车辆外观要标明运营单位、服务内容、服务电话,但不能喷涂“120”“急救中心”“红十字”等字样。
另外,上海市卫生部门已经明确,经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出院送至非医疗机构、或非医疗机构间转运,需要特殊车辆进行转运且不需要任何医疗行为的相关业务,属于“非急救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