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大家都知道,但你听说过“低温津贴”吗?近日,上海市总工会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在上海享受过低温津贴的职工只有1%。其实上海有各种补贴,除了高温津贴、低温津贴,还有生育补贴、创业补贴、留学回国在沪创业申请补贴等等,这些你都知道吗?
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
高温费,又称高温津贴,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岗 位津贴的一种)。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安排劳动者在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工作场所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 贴。
上海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是每月200元,发放的时间是6月到9月。属于高温季节津贴发放对象的劳动者,未全月提供劳动的,可按21.75天 折算后发放。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也要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另外,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高温津贴,按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另行支付高温季节津贴。
低温津贴
低温津贴
据上海市劳动仲裁院兼职仲裁员、广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晨鹤介绍,“低温费”这个概念,在我国法律中是存在的。什么是“低温作业”?90年代质监 部门颁布的《低温作业分级》规定里也有界定:在生产劳动地点平均的温度不高于5度,就是低于或等于5度的时候,是属于低温。这个概念本身是有法律依据、或 者说法律所承认的,如果说制定相关政策,应该是有法律基础的。
但关于谁来发放低温费、发多少,我国始终没有一个法律或条文来明确。邱晨鹤律师认为,和夏天户外作业容易脱水、中暑一样,长期在低温下工作,也容易诱发冻伤、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既然有高温费,应该相应也有低温费,两者应该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