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 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2015上海生育津贴按生产或流产当月的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上海生育金如何领取?可在分娩或流产90天内去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夜班津贴
夜班津贴
夜班属于比较特殊的岗位,2012年5月8日,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出台的《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夜班”,意见稿明确,是指企业在22时至次日6时这一时间段,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时间达2小时及以上的情形。但是,这一意见稿尚未正式颁发。
虽然不少企业有发放夜班津贴的传统,但是目前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相关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夜班津贴是否必须发放以及具体怎么发放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甚至连夜班的具体时间段划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一些地方的夜班津贴标准已经多年未调整。上海的夜班津贴执行的是1995年的政策,距今已经17年未涨。
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
一项旨在提高本市老年人福利水平、促进老年人福利均等化的地方性社会福利政策“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拟于2016年在沪推出,该政策计划将目前实 行的“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单项补贴,统筹调整为全市统一的老年综合补贴,受益范围扩大至65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
拟推出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根据年龄实行梯度标准。具体标准初步定为:65-69岁,每月50元;70-89岁,每月120元;90-99岁,每月300元;100岁以上,每月500元。综合津贴拟通过敬老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