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与陈慧本是一对无话不谈的闺蜜,却因一笔100万元的款项闹上了法庭:王萍主张她曾借款100万元给陈慧救急,而陈慧表示这笔钱是朋友帮王萍炒股的分成。真相究竟为何?在追加第三人——“炒股高手”邱华,并听取三方说法后,静安区法院近日一审采信了王萍的诉称,判决由陈慧、邱华共同归还王萍100万元。
去年12月下旬,王萍向陈慧的银行账户转账100万元,并在附言及用途上注明“借款”。今年2月13日,王萍向陈慧发出律师函催讨还款,却遭拒绝。法庭上,陈慧表示确实收到过从王萍账户上转来的100万元,但这笔钱并非借款,而是与自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邱华归还自己的欠款。
53岁的邱华长期炒股,还帮一些朋友炒股。法庭上邱华表示,王萍委托自己代为炒股,赚了200多万元。本案中的100万元是王萍支付给自己的炒股获利分成。因为自己借了陈慧一笔钱,所以要求王萍将这100万元直接支付给陈慧。
为了证明这种说法,陈慧在法庭上展示了三人之间的微信对话。比如,王萍曾对陈慧说:“谢谢老邱让我赚到钱了。”今年1月23日,邱华在微信上对王萍说:“按你的要求股票清仓,赚了221.8万,按约定五五分成,我要分110.9万。除了给王萍的100万,我还会向你再要10.9万。”对此,王萍在微信上回复:“何时约定五五分成了?别说五五,就算六四分成、八二分成,我也不会让你做的。”对这些证据,王萍表示不能证明自己同意给邱华分成款。
法院认为,王萍转账100万元并写明“借款”,陈慧收款时没有提出异议;邱华的相关辩称,又缺乏足够证据佐证,遂判决陈慧、邱华败诉。(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