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动迁房利益“假结婚”的新闻时有传出,日前,虹口区就上演了一出因“假结婚”引发的动迁利益分配纠纷案。这对夫妻自然不是真正的夫妻,“妻子”一方竟是女友的闺蜜。而女友也万万没想到一时的好心,竟然引狼入室。日前,虹口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该案原告刘兰以夫妻身份关系为由,起诉要求分割被告关刚签订动迁安置协议项下的动迁补偿款,被法院一审驳回。
关刚在虹口区承租有一公租房,面积10余平方米。该承租房所在地块早有动迁传闻,居民期待多年的住房改善问题或将因此得以解决。平时,关刚在喜上眉梢之余,时常与自己女友张英憧憬美好未来。因当时动迁政策是以“数人头”的形式进行安置,刘兰离异后经济收入不高,主动与闺蜜张英商议以“假结婚”方式将户口迁入闺蜜男友房屋内,以期他日动迁能够分得国家部分安置利益,解决自己的生活难题。经商议,刘兰、关刚、张英三人签订协议,约定刘兰以和关刚结婚形式迁入户口,但必须保证关刚的动迁利益。刘兰因此额外取得的动迁利益,由刘兰、关刚二人平分。
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2013年关刚承租的公租房正式动迁,本次动迁政策并未按照在册户口人员“数人头”来计算动迁利益总额,而是按照房屋的居住使用面积“数砖头”来计算价值补偿款。由于政策的变化,刘兰的如意算盘落空了,户口的迁入并未给她带来任何的额外利益。刘兰眼看关刚共获得的百万元的动迁补偿款,与自己分毫无关。这一事实让她无法接受。她一纸诉状将关刚告上法庭,要求基于夫妻关系对半分割动迁补偿款。
虹口法院审核刘兰、关刚、张英三人协议等关键性证据后,认定刘兰、关刚二人是以获取动迁利益为目的办理的结婚登记。两人登记后并未共同生活,相互未形成家庭成员关系。由于双方婚姻登记动机不良,且关刚已于另案提起离婚诉讼解除了与刘兰的婚姻关系,刘兰入户并未额外取得征收利益,反而损害关刚的征收利益。此外,关刚在与刘兰登记结婚前即取得了公房承租权,刘兰对该房屋取得亦无贡献。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刘兰的诉讼请求。
(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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