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栋)今后,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培训成果无法转换互认的局面将被彻底打破,学习者只需通过一次学习就能同时获得学历文凭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人社部门会同市教委于日前共同出台了《关于本市开展“双证融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直通车式双证融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点项目首批设计了上海开放大学的7个学历教育专业与15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方案,并在学历教育课程中设计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融通课程,使学生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实践技能的训练,共同提升知识、能力、素质,通过理论和技能的考核可同时获得学历教育学分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双证融通”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包括“课程重组型双证融通”“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直通车式双证融通”“证书认可型双证融通”四种类型。为确保这一制度落到实处,上海还成立了国内首家省市级学分银行——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试点工作将学分管理统一纳入学分银行的管理平台,建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分银行的信息联网对接制度,畅通学分的认定、转换和累积机制。
此次推出的“直通车式双证融通”主要面向有提升学历需求的培训学员,通过学习职业技能标准与学历教育专业教学要求相融合的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既可获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又可直接获得学历教育中的相应课程学分(融通课程学分比例可达学历总学分的40%-60%)。学员继续修满该专业其他学分即可获得相应学历文凭。
在上海开放大学公布的对接方案中,学员通过开放本科(专升本)的学习,既可获得上海开放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还可以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员通过开放专科的学习,既可获得上海开放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还可以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参加“直通车式双证融通”项目的学员,符合条件还可享受政府补贴。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职从业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外省市来沪从业人员,参加“直通车式双证融通”培训项目鉴定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予以培训费补贴。在补贴方式上,补贴对象参加“直通车式双证融通”培训,以课程为单位进行结算,每个“融通课程”鉴定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将补贴经费核拨到补贴对象本人提供的实名制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