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的“单身证明”,实际上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个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国家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了办理涉及哈萨克斯坦、芬兰等9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单身证明,与巨大的需求市场密不可分。目前,房屋买卖、买车、继承房产、银行贷款、低保、公租房申请、独生子女费等数十种事务,都需提供单身证明,最主要的用途还是买房、买车。在很多地方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开单身证明的火爆程度甚至超过结婚登记业务。
北京市已经在前天率先停止出具这一证明。上海目前也已经启动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纳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事项的试点,2017年起有望实现全市覆盖。目前,上海各区县婚姻登记机构仍可正常办理。
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购买房产操作环节也并没有变化。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没结婚呢?没结的话单身证明啊(单身证明哪里开?派出所吗?)民政局】
同样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还有个人房贷。建设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这方面的要求并未改变。
【你结婚了你就把结婚证书带过来,你不是结婚的话,就把单身证明拿过来】
B:从证明“我妈是我妈”,再到“证明是老鼠咬的”“证明不喝酒”等等,近几年曝出的“奇葩证明”像一个个笑话,却又真实存在于我们生活中。不可否认,单身证明有其合理之处,但也被大家归为奇葩证明之列。比如目前全国各地结婚登记信息未联网,在一个辖区内没有查到婚姻记录,并不能代表在其他地方没结过婚。此外,单身证明还有一定的使用时效,如果过了时效,就要重新办理。有网友质疑,“如果在开了证明的第二天就去登记结婚,能光凭这张证明就断定是单身吗?”
民政部也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目前,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正在推进,将逐步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出证、核证服务。单身证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将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核查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相关部门提供便利,避免办事群众在用证和出证部门间往返奔波。
A:民政部废止“单身证明”,近日公安部也抛出18种证明,明确这些证明不该由派出所出具,包括居民身份证升位、身份证丢失、死亡证明、人员失踪证明等等。公安部开此先例后,各地纷纷效仿,比如苏州警方,今年就取消了34种证明;成都锦江区也清理了127条奇葩证明……不过,公安部和民政部终结奇葩证明,看上去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办事难度,但如果不做好衔接、配套工作,却有可能导致更多的问题。比如民政部门不再予以开具之后,那些索要单身证明、已婚证明的单位仍不收手,老百姓搁在中间将无所适从。
因此,“拒出证明”是否会引发新一轮“办证难”,目前的确值得深思,而未来比"停止出具证明"更重要的,应该是如何让这些证明不再被需要。
来源:新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