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这辈子会进一次派出所,没想到今天实现了……”站在派出所门前的受害人涵涵(化名)无奈地对记者说道,然而去派出所的理由,却是涵涵未曾预料到的。一年前,她在自己家中被前男友小威(化名)拍摄了裸照和视频,此后小威多次以此威胁她索要钱财。无奈之下,8月13日傍晚,涵涵请求记者陪同她前往派出所报案。
初见涵涵,“内向”、“说话声音不大”,9月底才满16岁,来自离异家庭,从小随父亲长大,去年暑假,初三毕业的她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某校高中篮球校队的小威,很快他们确立了恋爱关系。趁着父亲上班,小威去了涵涵家,并于她发生了性关系。然而令涵涵没有想到的是,发生关系后,小威偷拍下了涵涵的三张裸照和两段视频。
没多久,两人因为经济原因分手。“他经常问我借钱,次数越来越多,我没有钱可以借给他,后来我们分手了。”涵涵向记者诉说道。分手后,涵涵才知道,她是小威众多个女朋友中的一个,他还常常与另外一个女孩去宾馆开房,当时小威也才刚刚高三。
由于两人并未删除联系方式,小威将三张照片和两段视频通过微信传给涵涵,并威胁道,如果不给钱就将裸照和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初中刚毕业的涵涵一下拿不出钱,于是便找同学借钱。涵涵回忆,她于去年8月和9月通过现金支付和银行汇款的方式两次分别给了小威800元和1000元。后来为了归还这两笔同学的欠款,她去亲戚的店里打工,加之母亲给的抚养费,好不容易将欠款还清。
本以为这件事情就此结束,令涵涵万万没想到的是,今年暑假,小威又以出国没钱为由向她索要1500元,再次同样信誓旦旦保证是“最后一次”。不愿继续被敲诈的涵涵起初拒绝给钱,但小威再次拿出照片和视频相威胁。
在涵涵出示的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小威称:“你要是拉黑我,你会在网上看到你的照片”、“就当分手费吧”、“你觉得能换多少,两个视频、三个照片、你用多少钱买走”。当涵涵回答:“我没钱”时,小威继续发微信:“我不管,这礼拜先给我800”、随后又不断地追问“什么时候给我钱”、“这周末,必须给”……
觉得勒索将会永无休止后,几经思想斗争,涵涵决定报警。8月13日下午,在涵涵的再三要求下,记者以朋友的身份陪同她前去报警。在派出所,她向办案民警详细解说了事情的经过。报案过程中,小威再次发来微信,要求本周末必须给钱。此后,在民警的要求下小威到派出所。经过民警调解,小威同意将手机内的照片和视频删除。
此事,也许就此画上了句号,但未成年少女的权益谁来保护呢?据北京晨报消息,女学生成遭裸照敲诈高危人群。据统计,北京海淀检察院承办的多起类似案件中,被人以“裸照”或其他私密信息要挟的情况往往发生在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身上。海淀检察院检察官李莹表示,部分男女通过交友软件结识后会发挑逗性、暧昧性的言语和图片,这大大提高了不法分子利用这些信息从事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因此面对陌生人不要随便泄露自己的隐私,即使发生了不可避免的情况,也要第一时间求助于警方,不可让贪得无厌的不法分子人一再得逞。
一位多年在一线的办案民警向被害人支招,遇到这类事情,不要慌张,先稳住对方,以防激怒对方扩散照片。此后,要自己进行先行取证,包括QQ、微信的聊天记录,切忌自己将证据删除。如果有可能,被害人还可以录下对方索要钱财的对话。掌握好证据后,一定要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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