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举行的互联网外滩金融峰会上,致力于打造“互联网金融高地”的黄浦区将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升级为3.0版本,公布了支持互联网金融的“新10条意见”。黄浦区将在本市各区县中率先设立互联网金融引导资金,设立金融消费者专项保护基金。
此前,黄浦区曾两次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和民营企业发展的“10条意见”和“46条实施细则”。而此次发布的“新10条意见”,进一步聚焦互联网金融的产业集聚、创新孵化、风险防范等方面。
“新10条意见”明确:将大力吸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落户发展,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注册登记试点;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上市辅导培育力度,支持处于特定成长阶段、发展前景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战略新兴板、科技创新板上市;对互联网金融领域有影响、有潜力的创新项目,推荐各级专项资金配套扶持;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征信产品的研发和创新。
意见还明确,将设立“外滩互联网金融创新引导资金”,规模1亿元,积极发挥引导资金对互联网金融的投资引领作用,引导风投基金、私募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有发展潜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探索在各类专业园区设立“互联网金融人才联合实训基地”,联合企业、高校、专业机构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人才培训。积极引入大数据、会计、法律等协同管理资源,推动风险预警与处置模式优化、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探索企业共同出资参与设立“金融消费者专项保护基金”,研究符合互联网金融特点的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和争端解决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
文汇报记者 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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