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获悉,去年以来,江苏主动适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新常态,制定实施《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明确对拟提拔和重用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行“凡提必核”,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取消提拔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去年因房产、股票、基金没报或少报,无锡、淮安、省警官学院等地方(单位)12名处级拟提拔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并被要求作出说明。这是江苏首批因填报个人事项不实而影响提拔任用的干部。
瞒报个人事项将被追责
核查的基础是填报。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江苏从硬件到软件都做了精心的准备和部署,还制作了“关爱提醒单”,督促干部“严肃对待”“如实填报”。
提醒单上有一条“提示语”:报告须重视,填写要真实;提拔必查核,瞒报将追责。另外还就填报过程中有关细节进行重点解读,既防止故意蒙混过关,也防止有人无意漏报。比如,“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有产权的车位车库、商铺、仓库等;“股票”、“基金”信息应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投资的股票基金名称、编号、持有份额及总市值。
从今年开始,在县(处)级以上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基础上,还将逐步扩大到乡(科)级领导干部。
抽查核实个人事项报告
据省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2006年就开始施行。从去年开始,江苏启动对个人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江苏共有5万多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按照至少4%的比例,全省随机抽查了2000多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另外还对989名干部进行重点抽查,其中975人是拟提拔考察对象。
2014年11月,省委组织部更是在全国率先明确提出“凡提必核”的要求:干部提拔前必须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提拔。仅去年,经查核比对,已有12名处级以上干部因不如实填报和隐瞒不报,而被取消了提拔任用资格。核查机制的运行,使得这项制度的威力开始显现。
据省委组织部介绍,除了随机抽查外,还进行“重点对象重点核查”,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接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举报的干部,以及巡视或干部考核考察中在个人事项方面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人员进行“精准扫描”。
让铁律真正形成常态威慑
从“只填不核”,到“填了抽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和警示作用得以扩大,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干部“带病提拔”现象。
这项制度推行已多年,一直是“做得多说得少”。从江苏的审核监督结果显示,“凡提必查”已经真正对干部形成了约束和威慑。省公安厅从2008年启动处级干部任前财产公示制,目前已公示了800多人,7名同志因未如实报告房产等家庭大额财产被延期或暂缓任用。淮安市从2012年开始,已对200多名拟提拔的县处级、乡科级干部,采用单位内部张贴的方式实施财产公示,去年8月起将公示内容扩大到包括财产在内的其他个人事项,有1人因瞒报财产取消任用资格,多人接受诫勉谈话。
文汇报驻苏记者 吴跃龙
友情链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上海静安 | 上海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