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城管中队、街道房管办事处、街道绿化市容所……“七所八所”服务一方,工作是不是得力,负责人是不是称职,年终考评时,居民和街道的评分权重最高均可达40%,而派出机构的上级部门考核仅占20%。昨天,杨浦区公布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重新设置了基层条块之间的“游戏规则”。
条块关系,为什么要重构
社会治理,重头工作在基层。作为最“贴肉”的政府机构,街道负有基层管理和服务的“兜底”责任。但是,2014年上海市委一号课题调研认为,街道所掌握的管理权限和行政资源与其职责并不匹配,必须赋予街道更大权限、更多资源,才能应对当下的社会治理需求。
这就需要调整“条块关系”。“条”“块”是行政术语,以街道辖区为例,街道办事处属于“块”,上级职能部门派驻街道的房办、城管、交警、派出所、市容等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七所八所”属于“条”。
对老百姓来说,条块都是政府机构。但从基层的行政运转方式来说,两者有很大区别。“条”掌握大量“块”所没有的行政执法、专业管理的权限和资源。杨浦区委副书记朱勤皓介绍,一个街道的日常管理工作,有七八成涉及城管、房办、市容绿化这几大机构,需要它们的执法力量和专业力量的支持。但是,考核“条”的不是街道,而是上级垂直部门,考核的“指挥棒”在谁手里,自然就听谁的话。当“块”叫不动“条”,“条”融不进“块”的时候,居民有事求告无门、政府部门推诿扯皮的情况就会出现。
根据去年一号课题调研成果的要求,上海各区县正在各自梳理条块关系,想通过条块关系的调整,实现行政资源在基层的科学分配和顺利运转。昨天公布的杨浦版条块关系重构方案,对街道“七所八所”的管理体制、人事任免、绩效考评等均进行了大幅调整,重设了条块之间的“游戏规则”。
任免考核,指挥棒怎么调
根据派出机构所承担的职能,杨浦区把“七所八所”分成三类进行管理:第一类是“区属、街管、街用”机构,包括城管中队、房办、绿化市容所;第二类是“区属、共管、共用”机构,包括派出所、交警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类是“区属、共管、街用”机构,主要是指基层司法所。
从字面可看出,街道对第一类机构具有“最强管理权”,对这几个机构的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街道考核和职能部门考核权重分别占40%、40%和20%。也就是说,群众和街道的考核权重之和高达80%,而且城管、房办、市容绿化三个部门负责人的人事任免主动权也交给了街道。杨浦版方案明确:派出机构干部任免由街道商职能部门后提出启动干部任免意见,由职能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办理。朱勤皓说:“理论上,街道如果对这几个机构的工作不满意,随时可以提出任免意见。”
对第二类机构,街道的管理权限弱于第一类。考核上,“块”里的考核不与“条”里考核混同,由群众、街道按照三七开确定的考核结果,构成职能部门考核的重要参考。其中,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居委会干部、居民代表和服务对象进行。对第三类机构的管理参照第一类机构。
“块”里的考核结果要实实在在作用于“条”。根据方案,如果派出机构得不到街道给的“优”,就将失去被上级部门评优的资格。派出机构如果不能在全区2/3的街道获得优等评价,其上级部门在年终考核也将失去评优资格。
人财物,管理支配权全移交
随同人事考核权和综合管理权下放的,还有派出机构的人、财、物。
方案规定,城管、房办、市容绿化所、司法所四个派出机构,除不动产外的固定资产,执法车辆、设备、办公用品等均移交街道管理。派出机构日常工作经费、专项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等由街道负责预算、管理和核发。事业编制人员的绩效管理办法,由街道会同区人社局研究制定。这样一来,几个“条”里的人财物管理和支配权全部移交给了街道。
杨浦区副区长丁欢欢告诉记者,方案还明确了街道的征得同意权、规划参与权等权力。
今后,职能部门在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方案,在做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实施重大项目前,必须开会听取街道建议、征求街道意见,并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能部门征求街道意见,必须形成会议纪要,报相关部门备案,职能部门执行条块协商议事规定的情况也将被纳入考核体系。
为减轻街道负担,杨浦区计划建立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准入机制,对于未经审核把关而下沉街道的工作事项,街道有权拒绝。若职能部门强行要求街道办理,街道可将该情况报区委、区政府。
文汇报记者 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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