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胆大包天、伪造授权书,自称“银联”拓展业务,也有巧舌如簧、编织广告语,豪言“3折”忽悠顾客。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2014年本市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个别经营者为混淆视听,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消费者“中招”后自己还浑然不知。
自2014年1月起,明知“银联”和“UnionPay银联”等标识系中国银联的注册商标,济南道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擅自在其经营场所的招牌、员工的工号牌、名片、宣传资料、《特约商户POS机服务协议》等载体上使用“银联”和“UnionPay银联”等标识,并用“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的名义伪造《授权书》以拓展业务。
经商标权利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从未授权济南道诺使用上述“银联”注册商标,也未许可中国银联的外包机构转授权其使用上述“银联”注册商标。经查,当事人通过上述擅自使用“银联”注册商标的行为,已向上海市内的商户推广安装了334台POS机,违法经营额为60120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手机大爆破,直降1000元”、“小家电引爆红6月,爆款家电3折清仓”……这样的广告语听起来是不是很让人心动?在一个典型案例中,自2014年6月5日起,上海易迅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在自有商品销售网站上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商品促销活动。然而,上述促销活动的宣传用语所宣传的价格信息,与促销活动的实际情况不符。例如,当事人销售的商品“魅族MX3的16G联通版3G手机WCDMA/GSM前黑后白”原价为每部人民币1799元,促销活动价为每部人民币1699元,其实只降了人民币100元。至案发,当事人系列促销活动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陈杰实习生翁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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