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某和张某都在浦东做水果生意,两家摊位相邻,因为争抢摊位位置吵了起来。两位都把自己当成了斗牛,互相撞击,结果51岁的张某四根肋骨骨折。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浦东法院9日下午开庭审理此案。
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当天,显示被告人权某与被害人张某的妻子发生争吵。随后,被害人张某和儿子参与进来。被害人张某用身体撞击权某,权某则先用手推开对方,随后也用身体撞击对方。十多次互撞后,被害人倒在了权某的水果店外。
公诉人:“权某与被害人张某互相用身体撞击,致被害人张某右侧第5、8、9、10肋骨骨折。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张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公诉人认为权某年轻力壮,明知被害一方年老体弱,依然采用互撞方式,致人受伤,涉嫌故意伤害。而被告人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被告人权某:“他一直撞我,我出于自我保护,是这样的。”
浦东新区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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