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读者邹女士致电本报962555新闻热线,反映她在铁路上海站退票后发现退票凭证被打了闷包,没有核算的明细,面对这复杂繁琐的退票费扣除法,对错无法进行校核,弄得一头雾水。
邹女士昨天拿了不同始发站,不同发车时间的3张车票,到铁路上海站退票。因票面牵涉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不足24小时的三种类别,各要收取票价的5%、10%及20%的退票费。比较繁琐,在退票手续完成后,邹女士拿到了两类单据:一是退回银行款项的结算小票;二是几张退票费报销的定额发票,但此报销凭证上只标有总金额,乘车票区间、票面总金额、距离开车时间段、退票折扣量却没有显示。对于旅客来说:退不同始发站、发车时间、且多张票的,在核对上还是有很大困难的,而对那些因公出差涉及退票的旅客,这种缺少最起码发票要素的报销凭证,在单位领导和财务那里,报销审核时增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据了解,以前铁路退票的凭证上是有乘车票区间、票面总金额、开车时间等项目。但不知在什么时候被取消了。在2014年12月3日实行的退票规定中,在退票的流程和所需证件上做了许多严格的规定,唯独在给消费者的退票报销凭证上却相当不给力。针对如此复杂的扣率计算,铁路部门应该在退票凭证上有所显示,让消费者能明明白白地消费。事实上,结算系统都已经电脑程序化,这一点小事只要想做并不难。
本报记者王勤俭屠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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