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消息称,2014年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有较大改善,区域PM2.5浓度较2013年降低12.9%,其中上海市降低16.1%、江苏省降低9.6%、浙江省降低13.1%。
2014年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聚焦四大领域:加快落实燃煤电厂污染治理,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完成20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示范,26台正在实施;积极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清洁能源替代;分别划定黄标车限行范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区域火点数同比下降八成以上。
据悉,长三角三省一市将继续加大联防联控力度。一是加快落实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共同行动,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煤电升级改造、工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交通污染防治、秸秆和扬尘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二是持续推动探索创新和先行先试,推进机动车污染异地协管,联手推动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三是强化区域法规规划衔接、政策协同、标准对接、执法联动和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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