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冯晓瑜
员额制、专业职务序列、遴选制度、公开选拔……记者昨天获悉,在上海检察机关制定的司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对这几项改革内容进行了细化,为人们完整勾勒出未来检察官从遴选到晋升的一条清晰路径。
第一步:选拔路径改革
试点实施方案中,上海检察机关将检察院工作人员划分为3类: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改革后,成为检察官有三条路径——选任、遴选和公开选拔。
选任——检察官助理任职满5年,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以被选任为检察官。检察官选任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由市院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
遴选——上级院检察官原则上从下级院检察官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检察官,一般要具有三级检察官及以上等级,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业务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
公开选拔——优秀的律师、法律学者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才可被公开选拔或调任为检察官,公开选拔由市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
第二步:晋升机制改革
上海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官将实行专业职务序列管理。上海将检察官等级由低到高分为检察官、高级检察官、大检察官三大类。在各级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限度内,符合任职条件的,四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实行按期晋升,二级高级检察官和一级高级检察官择优选升。
第三步:检察人员职业保障
分类管理后,不同类别人员将享受到不同的薪酬待遇,将建立起一套有别于一般公务员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体系。
薪酬制度——以专业等级为基础:
检察官采取现行工资收入加岗位津贴的方式确定薪酬,视条件成熟逐步过渡到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薪酬,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机制,合理拉开不同等级检察官之间的收入级差。
检察官助理也由低到高依次设置了五级至一级的5个专业等级,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实行按期晋升。薪酬按照现行工资收入加岗位津贴的方式确定,现行工资收入执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标准,岗位津贴则按照不同等级标准核发。
聘任制书记员与检察官助理相同,设置了5个专业等级,符合条件的也可按期晋升。薪酬按照辅助文员工资收入加岗位津贴的方式确定,工资收入执行派遣制辅助文员的标准,岗位津贴按照不同等级核发。
文汇报记者 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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