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时41分,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这已是今年夏季第4个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昨天,中心城区徐家汇的最高气温锁定在35.0℃的高温线上,区县中,嘉定和宝山也双双“达标”,分别为35.6℃和35.0℃。
高温之下,商场空调温度是否过低?百姓消费有何新亮点?高温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记者兵分几路,实地进行了解。
不发放高温补贴将处处受制
一些在室外冒着酷暑工作的劳动者,该获得怎样的补贴?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本市各类企业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200元的高温季节津贴。
虽然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遗憾的是,每年仍会有不少职工反映企业“克扣”高温津贴,且“克扣”的理由众多。比如,劳动者的工作场所属于“半露天”(如保安、快递)或室内(如厨师、车间工)或上的是夜班,即使工作场所温度不低于33℃,也没有高温津贴;已经发放了绿豆汤、矿泉水等消暑饮料或清凉油、毛巾等劳防用品,企业就按采购价格抵扣掉部分高温津贴,甚至不发;短期工、临时工、试用工做不了一年、一个夏天或一个月,高温津贴也只是“妄想”。此外,还有个别企业借口“不急着发”拖延高温津贴发放,甚至以“已记入工资收入”为由搪塞。
对于上述“克扣”高温津贴的情况,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杨伟良表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严格按照市人保局相关通知的规定来看,高温津贴发不发,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有多少等条件,与白天还是黑夜、发没发饮料和劳防用品等无关。专家指出,如果职工露天上夜班期间的工作环境温度达到33℃,应当得到高温津贴;企业不能用消暑饮料或劳防用品充作高温补贴,购买清凉饮料的费用不能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也不能折合成现金,抵消应发的高温费;如果有公司主张“高温津贴已记入工资收入”的说法,应就此举证,否则仍要向职工支付高温津贴。
记者另外了解到,今后本市企事业单位如有拒不建立职代会制度、妨碍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等行为的,将被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记录在案。如果将高温津贴等事宜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的过程中不走规范的民主程序,将被要求整改,拒不整改将被曝光。除了处处受制外,相关单位还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监管部门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范围内,将加大对该单位的处罚力度。
商场“孵空调”变体验消费
记者探访了本市几家商场和大卖场,实地感受了室内温度。昨天14时30分左右,在天潼路768号的好又多大卖场,摆放在商场四周的几台柜式空调都将温度设置在24℃,但由于商场空间较大,商场内部并未感到明显凉意。在黄浦区福佑路288号的豫园百货,除了一楼与外界相通处温度稍高外,其他楼层感觉较舒适,并没有感觉到特别冷。豫园百货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商场温度较室外温度低不少,许多顾客通常进店转几圈再出去,客流量倒是有所增加。”不过,有些商场冷气就开得过足了。
随着高温来临,去商场“孵空调”的市民明显增多,大部分商场对这群特殊的消费者都表示宽容。
有些商家,则从中另寻“商机”,特别针对孩子放暑假的节令特点,增加了体验消费项目。龙之梦中山公园店增加了一个儿童乐园;巴黎春天陕西店也在大堂添加了不少儿童游乐设施;正大广场更是在商场内部搭建了一个舞台,上演多媒体互动儿童音乐剧,把很多原本在商场里闲逛“孵空调”的大小朋友吸引到舞台前面。工作人员说,音乐剧除了对外售票外,每周还会上演公益场,让农民工子弟和自闭症儿童免费在这里“孵空调”、看音乐剧。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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