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不少媒体纷纷报道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1103名毕业生从老师手中领取了‘工士’学位证书,这是国内首所高职院校试水为高职高专层次的学生授予学位。”此事引起广泛关注,但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回应称,“工士”只是荣誉称号并非学位。
高职生拿“学位”开全国先河
上周五,地处湖北省孝感市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举行2014届毕业典礼。
本次共有医药卫生类、财经类、旅游类、电子信息类等9个专业大类14个专业的1103名优秀毕业生获得“工士学位”。
按学校的解释,“工士学位”相当于本科副学士学位,是借鉴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副学士学位制度中第四层次学位的做法,为将来构建“工士-学士-硕士-博士”四级学位体系做准备。
据湖北职院院长万由祥介绍,今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学校所在的武汉城市圈是省部共建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有先行先试的条件和政策,学校今年5月在56个专业中选取数控技术、临床医学等14个专业进行试点,学生总数1762人。
学院教务处处长李佳圣介绍,取得工士学位有硬杠杠——学生要求达到“三证”、“四合格”标准。
“三证”,即在校期间获得执业资格证或技能资格证(中级)、英语等级证(三级)和计算机等级证。“四合格”是指思想道德素质合格、学业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毕业设计或调查报告合格、跟岗实习合格。毕业生如能在发明创造、技能水平等方面获得一定级别表彰奖励,也可获得“工士学位”。
同时,学院成立了有别于本科院校的学术委员会,由包括行业专家在内的双师型教师组成,目的是在学位审核上不仅关注学生学业成绩,同时强调学生的技术技能。
最终,1103人顺利获得“工士学位”,占试点专业总人数的62.6%,占毕业生总数的22%。
湖北职院承认发证未经批准
湖北职院向毕业生授予“工士学位”消息一出,引起广泛关注。湖北多所高职负责人认为,这是一个有益探索,各地高职必将仿效。
湖北一位曾经在两所高职担任校长的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工士学位证书,对于纠正社会观念、消除职教歧视大有裨益。他认为,此举不但可提高高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机会进入学位通道,参与终身学习,也让过去只拿毕业证的高职生在用人单位面前,能分出素质高下,让优秀者脱颖而出。
也有网友提出,此举是否意味我国在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之外又增加了一个学位?
近日,不少媒体在报道此消息时均称湖北职院授予毕业生工士学位是“经教育部同意”的。
然而就在昨天,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回应媒体说,学位的设立、授予和管理都是国家层面的行为,任何单位不能独立进行。试点是湖北职院自己的行为,而且其向毕业生颁发的“工士”是荣誉称号,而非学位,不代表我国学位序列中已经有了“工士”这一学位。
续梅表示,教育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加快推进“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
目前,湖北职院1103名学生的“工士学位”证书上暂时只印有学校的校徽,并非正规学位证上所印的国徽。
湖北职院今天在学校网站挂出声明称,学校对毕业生授予“工士”证书的改革试验,未经国家教育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而是按照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精神所作的一种尝试,是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自主行为,是为了鼓励学生更加自信地走进职场、迈入社会。
文汇报驻鄂记者 钱忠军
(文汇报武汉6月23日专电)
本期策划 赵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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