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制度中的痼疾究竟在哪?改革改什么?面对科研体制中的“官本位”,屡禁不绝的“助选拉票”“集成、包装”现象,个别院士兼职过多且自律不强,少数院士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等突出问题,人们把院士制度改革的焦点首先对在了去行政化、去利益化上。
打破行政、利益的藩篱
中科院院长白春礼认为,今后在院士遴选中要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我们希望通过改革能把院士称号承载的与功利相关的负担排除掉,让院士更好发挥明德楷模作用,为国家科技进步和创新发挥作用。”他说。
当前,院士制度的行政化倾向集中体现在遴选过程中。“以前部委、地方、企业推荐的候选人占了相当比例,掺杂的行政意志、各种利益比较多。”叶大年院士说。
在我国,一旦当选院士,有的单位和地方政府会提供各种额外待遇和权力,比如增加津贴、参与重大决策、优先出版著作等。对院士所在单位来说,拥有一个院士几乎意味着拥有了一个聚宝盆。
“院士称号是荣誉性的,代表着在学术界被尊重被认可,而不是跟待遇挂钩,更不是对应什么行政级别。”叶大年说。
顾秉林院士表示,不应该让院士陷入太多的行政、利益纠缠。院士推荐应是最重要的评选方式,但是怎么与部门沟通、协调,需要研究。
院士们表示,去行政化、去利益化,就要减少行政力量对院士选举管理的干预和介入,剥离过多功利,新老院士一起营造科学民主的学术环境和氛围,让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无藏身之地。
严把入口关,有进也有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进和完善院士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兼职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以更好发挥广大院士作用。
此次两院的章程修改“不约而同”地将严把入口关,能进也能出作为一个重点。从候选人提名渠道、增选机制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做了新的规定。
院士们评价,此次章程修订中,动作最大就是在候选人的提名渠道上。两院均将取消主管部门、地方等遴选途径,仅保留院士提名和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提名两种提名途径。
“选好院士的前提是同行对候选人深入了解,过去遴选渠道比较多,有些渠道提名的,我们不熟悉,只能看推荐材料。院士和学术团体推荐,相互之间可以组织讨论增进了解。”翟光明院士说。
在院士增选机制上,两院均在候选人所在学部范围选举投票的基础上,增加全院院士终选投票环节。“这样做,一是借鉴国际上院士选举制度的普遍做法,二是有利于考察候选人在更广学术范围内的认可度。”旭日干院士说。
退休退出制度是院士制度改革中备受关注的。在院士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增加“劝退”规定,这是院士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当院士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者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声誉时,将有制度性的安排将其劝退。
院士称号是终身荣誉,但院士是否应从工作岗位上的退休问题也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因退休问题涉及国家劳动人事制度,此次两院修改章程并未涉及。
强化学术导向,减少行政干预
9日下午,参加中国工程院第十二届院士大会的700余名工程院院士,共同见证了51名2013年新当选的工程院院士正式授院士牌,随后集体讨论审议《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这一刻,新老院士都在思考院士制度的本质定位。
“这次改革和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思路,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学术导向,减少行政干预,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定位,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院士制度。更好地发挥院士重要作用,激发整个科技战线和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说。
袁亚湘院士说,我非常支持通过院士制度改革,使院士回归学术称号,去掉一些非学术的行政部门的干扰。
“院士群体不仅仅是学术带头人,更应该是学术风范的表率。你做得好,正面的影响力是有的,你做得不好,负面的影响更大。所以院士要在学术道德上,给年轻科技工作者做榜样。”杨元喜院士说。
诚然,两院院士在我国科技界拥有最高学术荣誉,在全社会具有很高关注度,一言一行对学术风气和社会风尚都有重要影响。院士们只有坚守学术操守和道德理念,把学问和人格融合在一起,才能既赢得崇高学术声望,又展示高尚人格风范,在“创新中国”的伟业中再立新功。
文/新华社记者 余晓洁 吴晶晶 顾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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