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包括固定和移动的本地、长途、漫游语音,短消息,数据业务等。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
文件提出,资费方案中需列明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对应服务等内容。对涉及用户基本通信需求的固定语音、移动语音、短信息、宽带等业务,电信企业进行打包销售的前提是,必须另外提供包内单项业务单独的资费方案。
文件提出,电信企业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
电信企业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应包含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对应服务和适用期限等内容。电信企业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为用户选择适宜资费方案提供便利和必要帮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
在计费过程中,电信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准确计费,至少提供一种便捷的自助查询方式,供用户查询自身通信费用信息,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文汇报记者 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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