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日前通过排污权抵押等组合担保方式,从江苏银行获得综合授信2000万元,用于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记者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在江苏省“金环”对话会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银行总行、江苏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兴业银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等,共同发起了排污权抵押贷款启动仪式,推动企业排污权成为可抵押贷款的合格资产。
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是有机化工产品环氧乙烷的生产企业,通过有偿使用的方式,取得了为期五年的污染物排放权,特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江苏恒茂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公司通过排污权抵押担保的方式,从江苏银行拿到26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切实解决了企业抵质押担保方式不足的融资难题。
排污权即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指在环保部门分配的额度内,在确保该权利的行使不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企业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而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能够让企业更加关注环境资源的稀缺性,通过经济学的原理,在利益最大化行为的导向作用下,让污染源在购买排污权和污染治理之间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从而促进企业自身的节能减排,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近年来,为推动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发展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截至2020年6月末,江苏银行绿色信贷余额972.7亿元,实现年减排标准煤16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131万吨,节水10466万吨。
此次,排污权抵押贷款启动仪式后,江苏将加大排污权抵押贷款推广力度,将绿色金融产品政策惠及更多的企业。
作者:驻苏记者 叶志明
编辑:赵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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