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学历、资历、论文、奖项这些“硬”指标是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如今,随着职称制度的改革,人才评价“指挥棒”有了更丰富的评价方式,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四唯”倾向将被破除。12月3日,在国家文物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共同介绍了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情况。
国家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顾玉才介绍,《意见》健全了制度体系,规范了评审专业设置,根据文博行业特点和行业发展需要,设置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四个专业类别,畅通相关领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了评价标准,把品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全面考察文博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行为;要破除“四唯”,特别是唯论文倾向,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核文博专业人员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代表作制度,将文博专业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创新了评价机制,实行分类评价,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灵活运用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创新基层文博专业人员评价方式,建立健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发布会现场(李扬 摄)
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表示,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破除了“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特别是破除了唯论文导向,在《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中,对论文没有提出硬性要求,而是注重文博人员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评价机制更加科学、客观、公正。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放管服”要求,向基层和用人单位放权,逐步下放文博专业人员的评审权限,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最大限度地激励文博专业人员扎根基层、立足岗位、踏实做事。
记者注意到,对于“推行代表作制度”,《意见》指出,将文博专业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代表作包括考古报告、专业研究或技术报告、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包括已实施的展览策划方案、文物修复方案、文物保护规划、文物设计方案、文物安全设计方案、文物征集鉴定评估报告等。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代表作清单,确定不同专业、不同层级职称评价的代表作类别和范围。
▲陶寺遗址发掘工地上的考古工作人员(图片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
此外,这次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还创新了评价机制。其中,特别进行了基层文博专业人员评价办法的创新。鼓励文博专业人员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建立健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面向基层文博专业人员进行单独评价,评价结果限定在基层有效。根据基层一线岗位工作特点,提高技术推广、解决实际问题、基层服务年限、实际工作业绩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同时,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渠道。
《意见》指出,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是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中坚力量,是推动、引领文博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要突出文博行业特点,遵循文博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丰富评价方式,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文博专业人员,为促进文博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作者:文汇报驻京记者 李扬
编辑:李扬
责任编辑:江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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