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曾发布的虚假寻人启事。(乐清法院 供图)
4月29日,记者自乐清市人民法院法院获悉,此前曾自编自导一出寻找“失联”儿子闹剧的陈某,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作案工具两只手机予以没收。
2018年11月30日,11岁的乐清男孩小豪放学后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并下落不明,接下来数天时间,包括警方和社会热心人士在乐清开展全城接力找人。事件发生后的第五天凌晨,小豪被找到。就在大家松一口气时,事件却陡然反转:当天下午3点,警方乐清公安发布警情续报,表示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乐清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2月25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事件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今天上午,乐清法院对男孩母亲陈某蓄意策划制造虚假警情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陈某究竟是如何“演绎”这出荒唐戏码的?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当天,陈某为测试丈夫对其及儿子是否关心,将儿子安排在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吩咐其不要下车回家。到了晚上,陈某虚假报警求助,之后将消息告知丈夫黄某及亲戚、朋友,并打印寻人启事进行大范围张贴、发放。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期间,陈某丹两次转移藏匿儿子的地点,并假装配合搜寻,直至12月4日晚公安机关将儿子找回。而在此期间,乐清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虹桥镇政府、多家社会公益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寻找黄某乙。孩子走失的消息经全国多家媒体报道,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自我申辩环节,陈某称,之所以编造孩子失踪虚假信息的原因,是由于其丈夫自2015年到2018年一直出轨,夫妻双方经多次沟通,矛盾依然存在。丈夫的“死不悔改”让陈某心寒,她甚至直言曾发现丈夫多次通过支付宝转账给陌生女子。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编造虚假警情,在信息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鉴于陈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考虑到其因一己之私,损害社会诚信和良知,损耗社会公共资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其不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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