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能人”如何参与治村?今天上午,《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规范》地方标准在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发布,今后,乡贤参事组织可以“有标可依”。据悉,该标准是国内首个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规范的地方标准。
该《规范》历时7个多月,经历了走访调研、实地考察、反复论证、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由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标准内容及制定程序进行审核通过。《规范》以破解乡贤参事组织运行存在的问题入手,主要分为基本要求、机构建设、运行管理等五大方面,包含19个大项、35个小项。其中,“基本内容”主要对乡贤参事组织及其成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乡贤参事组织性质进行了清晰定位。“机构建设”主要对乡贤参事组织的会员、组织架构、机构成立、工作任务、工作制度、党的建设和机构终止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运行管理”主要对乡贤参事组织运行管理的总体要求、民主协商、基金资助、会议举办、资产管理、评估与改进等工作内容进行规范。
据悉,德清县乡贤参事会做法起源于洛舍镇东衡村的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到2014年10月17日,雷甸镇原洋北村成立全国首个乡贤参事会,正式提出乡贤参事会概念。通过四年多的发展,该县已培育发展乡贤参事组织107个,累计参事4125次,服务5633次,受惠群众18多万人次,有效助推了乡村各项事业发展。
近年来,德清县更是以乡贤参事会为平台,吸引和凝聚乡贤精英,引资、引才、引智,积极引导乡贤反哺家乡,实现资金回流、项目回归、人才回乡。截至目前,全县乡贤累计回乡投资项目281个、资金190亿元;累计设立公益基金和个人民间奖项177个、资金56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该项工作还荣获民政部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提名奖。
德清县相关负责人表示,乡贤在推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规范》的制定,让乡贤参事组织有标可依,有助于推动其日常管理和业务开展,提升其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乡贤参事会这一德清基层自治特色品牌的社会效应。
作者:刘海波 俞思衍
编辑: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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