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8年,东西方同时爆发大规模战争。在明帝国东北部,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的讨明檄文,为期数十年的明清战争大幕拉开;同一年,布拉格发生了“掷出窗外事件”,这也是公认的“三十年战争”起点。
多数中国人并不熟悉三十年战争。如果作个简单定义,这是欧洲有史以来规模最大,伤亡最为惨重的战争,就伤亡率而言,一战和二战都无法望其项背。
特别是对三十年战争的主战场德意志而言,人口从战前的1800万下降到1100万,人口损失超过三分之一。上述数字可能存在争议,但20%的保守估计仍然远远超越了二战,要知道,即使是伤亡最惨重的苏联,伤亡率也“只有”15%左右。
那么,从战争史的角度去了解血腥的三十年战争自是题中应有之义,当我看到《战争的战争》时,也以为这是一本“战争之书”,但仔细翻完,才发现这是一本“和平之书”,“聚焦三十年战争期间一次次的和平尝试和一个个无限接近和平的时刻,以‘和平’为红线串起了这部战争史”。
《战争的战争(1618—1648): 欧洲的国家建构与和平追求》,[德]约翰内斯·布克哈特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0年12月版
事实上,这本书的副题早就暗示了这一点,“欧洲的国家建构与和平的追求”。而所谓“战争的战争”呢,是战后心有余悸的欧洲人对这场战争一个终极意义的定义。
如果你还是想了解三十年战争的全程和战事细节,可以去看近期出版的《三十年战争史:欧洲的悲剧》(彼得·威尔逊著,九州出版社),细节到每场大战役都有战场平面图。
如何用和平来串起一场血腥的战争?如果你细读《战争的战争》,就会发现逻辑也很清晰:战争越残酷,震惊于巨大损失的参战各方就越惧怕战争,越想结束战争。即便是华伦斯坦这位堪称三十年战争中的第一名将,也多次想用和谈解决问题,这本书里甚至称他为“和平使者”,如果不是早了几天遇害,他本有机会在谈判桌上提前终结战争。
既然不是单纯的穷兵黩武,那么三十年战争长期进行的动力究竟何在?过去的流行说法是这是一场新教和天主教的“宗教战争”,但本书对此显然不以为然,认为这场战争的重要动力是关于“建构国家”的矛盾,简单说就是,“欧洲往何处去”,是建立一个以普世帝国为基础的欧洲,还是一个列国分立的欧洲。
哈布斯堡家族治下的神圣罗马帝国就代表着这样的普世帝国理想,所谓一个欧洲,一个宗教,一个皇帝。但无论是波西米亚王国,还是尼德兰王国,甚至是德意志内部分立的邦国,都在奋力抵抗欧洲式的大一统前景,“建立普世主义欧洲和多国制欧洲的理念无法统一”,“只能过武力裁决来解决”。更何况,法国和瑞典也有类似的大一统理想,不会坐视哈布斯堡家族“横扫六合”。
三十年战争的最后结果是,无论是哈布斯堡王朝,还是法国和瑞典,都没有实现各自的普世帝国理想,他们的妥协结果就是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一个由独立主权国家为主构成的国际体系,这基本就是现代欧洲的样子了。
作者:张明扬
编辑: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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