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
在大革命时期,关于陈独秀提出中共退出国民党的问题,党史界认为确有此事。而对于陈独秀何时提出?到底提出过几次?在期刊《党史研究资料》上展开了一场争论,论者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
1984年3月,向青撰文提出,关于陈独秀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提出中共退出国民党的问题,是一个涉及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关系的重要问题。他认为,除了陈独秀在1929年的《告全党同志书》中提到的1926年“320事变”后(据他考证为6月)正式向共产国际上书提出这一意见以外,还在不同场合四次提出过此类意见。其中1924年提出过三次,根据是,苏联学者格鲁宁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形成》一文中认为,陈独秀曾在1924年7月13日、9月7日和10月10日致维经斯基的信中提出了这类主张。另外一次是陈独秀和彭述之一道,联合提出了退出国民党的决议案,但遭到否决。
1990年2月,党史界开始了探讨和争论。袁南生撰文指出,除向青所列陈独秀先后五次提出退出国民党主张外,还分别在1925年9月和1927年6月提出过。袁南生列举了—系列新的佐证,说明陈独秀这一提议前后加起来共有七次。
1990年6月,郑超麟针对上述看法提出不同意见。据他的考证,陈独秀的提议只有三次,即1925年9月一次,1926年“320事变”后一次,1927年马日事变后一次。对于1924年曾三次提议的说法,他认为:“同陈独秀《告全党同志书》对照来看,这里说的1924年陈独秀三次写信给伍廷康(即魏金斯基),要求退出国民党的‘史实’,《告同志书》中未说,但这不是不可能的。我不能简单说,《告同志书》中未提的‘史实’就不是‘史实’。陈独秀可能认为他给伍廷康的私人通信不能算作正式建议。”同这种模棱态度成鲜明对照的是,他明确否定1926年7月曾提议的说法。他指出,陈独秀在《告全党同志书》中说,“320事变”后他向共产国际正式提出退出国民党的建议,即受到布哈林的严厉批评。“国际派远东部长伍廷康到中国来,矫正中共退出国民党之倾向。那时我又以尊重国际纪律和中央多数意见,而未能坚持我的提议。”这充分说明陈独秀没有在当年7月全会(或6月全会)上再次提议。这次全会的决议案所批评的要求退出国民党的“错误倾向”,实际是指陈独秀在“320事变”后(他也估计为6月)向国际的正式提议。伍廷康到中国后,当然会在会前与陈独秀见面,并当面批评他的提议。而陈独秀也就不会再次在全会提议了。基于这样的情况,彭述之在1974年回忆说他曾在7月全会与陈独秀联名提议退出国民党,纯属于无中生有的捏造。
1990年9月,张晓峰也撰文强调,陈独秀1924年没有提出退出国民党的提议。所谓1924年“三次提议”说,都是根据苏联学者格鲁宁的结论,而格鲁宁的结论属于主观臆断,根据不足。“关于第一封信,格鲁宁说:‘1924年7月13日,陈独秀就与国民党的相互关系写信给维经斯基(即魏金斯基——引者),要求共产国际制定对国民党的新政策,对陈独秀这封信的内容,格鲁宁只摘引了其中的一段:‘根据我们的意见,应当停止过去那种形式的全面支持,我们应当有所选择。这就是说,我们不能无条件和无限度地支持国民党,只能支持国民党左派所从事的一些方面的活动,否则,我们就支持了自己的敌人’……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陈独秀并没有‘要求退出国民党,停止和国民党合作’的意见。这个结论是格鲁宁认为陈独秀‘把自己的见解故意说得含糊不清’,经过他‘翻译之后得出来的。”“至于陈独秀致维经斯基的另外两封信,格鲁宁这样说的:‘1924年下半年,中共中央继续推行共产党人退出国民党的路线。这种立场也表现于陈独秀于1924年9月7日和10月10日给维经斯基的两封信中’。但是,这里同样只有结论,没有根据。9月7日信的内容,格鲁宁只字未提。10月10日信的内容,格鲁宁摘引了其中的一段话:‘按照当前党的意见,如果国民党不停止其军事行动,不放弃广东政府,那么客观地说,它就不可能从右向左转并靠拢群众。因此,我们认为国民党应当停止其军事行动(包括北伐)并放弃广东政府。’格鲁宁认为,这段话表明陈独秀‘不同意共产国际在武装斗争和中国革命根据地上的政策’。这与要求退出国民党的问题并无关系,从中也看不出陈独秀有要求退出国民党的意见。”据此可以看出,“格鲁宁的结论是一种缺乏根据的主观臆断。”
作者:刘书楷 郭思敏
编辑:朱自奋
责任编辑:张裕
来源:本文摘自《中共党史辨疑》,刘书楷 郭思敏主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