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革命》[英]罗纳德·塞姆著吕厚量译商务印书馆出版
郭小凌
如果说十九世纪最伟大的古罗马史家是蒙森,那么《罗马革命》(1939年)的作者罗纳德·塞姆便可视为二十世纪英语世界最出色的古罗马史家。他生活的时代,特别是他学术生命最旺盛的时代,恰好是波澜壮阔的战争与革命的时代。那个时代的流行术语是革命,所以他的第一部大作未能脱俗,用“革命”来定性罗马共和制向帝制过渡的关键阶段,也就是终结阶段的历史过程。
由于文字史料相对最多,上千年的古罗马史中最动人的部分便是第二次布匿战争至元首制建立约两百多年的历程,尤其是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惨烈内战史。创立罗马共和国的先贤们做梦也不曾想到,久经战阵的罗马军团会回过头来攻打并血洗罗马城,残忍地对待属于不同政治派别的手足同胞,杀人与整人的凶狠程度竟然胜过对非我族类的残杀。阅读李维《罗马史》、阿庇安《罗马史》的有关段落,苏拉的无情、前三头与后三头发动的公敌宣告运动的残酷,与现代政治迫害运动相比,可谓半斤八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端端一个社会基本稳定、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罗马共和国,怎么就解体得一塌糊涂? 罗马人深恶痛绝的君主制为何在被废除近五百年后卷土重来? 不止塞姆为代表的近现代西方学者试图寻找原因,当年惊魂未定的罗马知识分子和具有历史感的罗马高官显贵早就开始了自己的寻因努力。撒路斯提乌斯是第一个啃“酸果”的人,而后李维、阿庇安都不厌其详地探讨过内战或“革命”的因果关系。
概括起来,古罗马史家集体对罗马“革命”的解释大体一致,就是对外部力量的恐惧凝聚了内部的道德力量。恐惧刺激罗马人追求美德,压抑固有的贪婪,所以才会产生一大批精忠报国的平民百姓和贤明伟大的贵族精英。然而,随着外敌逐一被灭,特别是战胜强敌迦太基之后,对外部的恐惧感渐次消失,各地财富涌流到罗马,致使从贵族到平民普遍沉溺于享乐,进而追逐钱财,放纵人性恶,直至社会矛盾尖锐化到积重难返,天下大乱,最终靠一个政治军事强人收拾残局。
塞姆没有翻炒古罗马史家的冷饭,他赋予这场历史巨变以新的解释。其基本看法是罗马以元老院为核心的共和制已不能适应统治帝国的需要。这一看法并不新鲜,启蒙时代以来的众多罗马史家多谈到并论证这一点。塞姆的新意在于对所谓“革命”的领导人奥古斯都及其追随者的深入分析。他把奥古斯都身后依托的政治势力比作“辛迪加”。在他看来,“在任何时代,无论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是怎样的,无论它属于君主制、共和制还是民主制,都需要有一个寡头集团在幕后进行统筹;而罗马在共和国和帝国时期的历史都是统治阶级主导的历史。我们可以在奥古斯都建立的共和国里的官员和掌权者中再次辨认出革命年代的将军、外交家和财阀;他们更换了制服,但仍是同一批人。他们成了新建国家中的官吏。”
所以,他的著作并不在于为奥古斯都作传,分析他的性格与举止,而在于研究所谓革命的领导集团的构成,彼此之间通过婚姻、血缘和共同利益编织成的家族关系网,以及这一集团在内战和建立元首制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这种群体传记学(proso一pography) 研究法配以严谨的史料考据,为罗马史研究提供了新视角,使这部著作具有了长久的学术价值,成为研习古罗马史的必要参考读物,也为后人留下了珍贵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我在阅读《罗马革命》时,常常模糊了古代与当代的界限,事实上这本书本来就带有影射现实的目的。塞姆在书中不时穿插与现实政治比较的话语、归纳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观点便是证明。商务印书馆决定翻译并出版这部七十多年前的著作,我想必有这种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考量。
当然,《罗马革命》 一书也有一些不可避免的时代弱点。比如关于“政党”概念的滥用。古罗马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政党,书中的恺撒党、奥古斯都党充其量只是临时性的、缺乏纲领和组织纪律的政治帮派。用“革命”一词概括奥古斯都的一统天下、确立元首制的事业也显得勉强,因为共和晚期与帝制早期罗马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改变,并非奥古斯都推行相关政策的结果。至于建立挂羊头卖狗肉的元首制,不过是复归君主制,称之为革命未免泛化了革命概念。考虑塞姆所处时代,自十九世纪晚期以来的古史现代化风气仍然浓厚,他这样处理问题倒也能够理解。
塞姆终生在古罗马史领域耕耘,《罗马革命》 只是给其带来声誉的代表作之一。他还著有体现文献考据功力的大作 《塔西佗》(1958年)、《撒路斯提乌斯》(1964年),考验治史思维与见识的著作 《殖民地的精英》(1958年)、《奥维德笔下的历史》(1978年)、《奥古斯都的贵族制》(1986年)等。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古罗马史研究相对较弱,从业的学者不多,积累的专著译著论文总量远不及古希腊史和古近东史方向,这与古罗马在欧洲史乃至世界史中所处的位置显然不相适应。因此引进国外优秀研究成果仍是促学科发展的重要选项之一。期待会有更多诸如《罗马革命》的著作被介绍到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