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学〉示要》
田义勇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黑格尔
即使在今天,要理解黑格尔庞大的哲学体系,仍得回到《精神现象学》这部在颠沛流离中完成的巨著。
■汪涌豪
精神现象学是关于意识经验的科学,或者说是关于精神实象的科学。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第一次对人的意识发展的各个阶段作了深刻的描述,通过对生活与历史的全部多样性及主体与客体的绝对同一性的强调,论证了人的精神变化的真实过程,成为一部蕴含他后来全部哲学的独具面目的始源性巨著。所以,2007年在北大举办的“精神-世界-历史”:纪念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发表二百周年国际学术会议”上,来自东西方不同国家的研究者从多个角度都确认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即使在今天,要理解黑格尔庞大的哲学体系,仍得回到这部在颠沛流离中完成的巨著。
不过,它特别难读,晦涩如天书。后现代语境中,德国古典哲学早已如明日黄花,少有人问津,黑格尔哲学也在一些“反体系”、“反本质主义”的学人眼中成为批判的对象,即使他的辩证法,也时不时会遭到人的否定与怀疑。威廉·巴雷特(William Barrett)在《非理性的人》中曾引基尔凯格尔的话,称黑格尔欲借逻辑带回存在,这种用魔术变出的存在就像魔术师从帽子里变出兔子一样,而黑格尔之所以能完成这种戏法,全凭这种辩证法。它从来以“否定”著称,其实又从来重视建设性和创造性,一如他爱讲“扬弃”,总是既有否定又有保存,但从根本的基调而言可以说总在肯定。当然,对这种双重性的揭示,在黑格尔本人可称深刻而周至,但对读者来说,不啻是重重陷阱。
田义勇十多年来一直坚持读康德和黑格尔,并近乎收罗了所有不同的中英文版本。继《黑格尔〈小逻辑〉示要》后,这次又出版了二十多万字的《〈精神现象学〉示要》,分六章对该书《序言》《导论》与及前四章作了精细而深入的解读,既准确呈现了原著的精要,又凸显了异文化背景下自己独到的理解,可谓是对前述这种轻率否弃的回应。
就精细解读而言,本书能结合原著文本进行深度耕犁,逐段乃至逐句作条分缕析的解读,尤其能注意厘清头绪,示人以准确把握的门径。如《导论》素来被认为在原著中最为晦涩,基于其原标题本就是“意识经验的科学”,作者抓住其中最关键的“经验”一词作了深入的浚发,认为在黑格尔那里,“经验”实质上意味着新知识相较于旧知识的飞跃,其情形有点像中国人说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新知超越旧知的根本原因在于“视域”的突破。正是由于这一突破,前者得以超越后者“自在的存在”与“为意识的存在”的二元对立,达到将两者统一于一体并自成对照的阶段,并指出这个环节才是黑格尔所论“经验”的精义所在。又如解读第一章第二十一段文字,能避免章句式的琐碎,按内容分出五个层次,然后概括大意,寻绎宗趣,可谓做到了题无剩义。解读第六章“劳动”的积极意义,也能点出其实质“是建设性的而非破坏性的,是创造性的而非虚无性的,是提升性的而非重复性的否定活动”,又将“否定”厘为“善否定”与“恶否定”两类,而不取“横扫一切”的极端主义,又可见持论之谨重。若联系近代以来中国人的激进与轻率,包括“五四”以来学人对传统的否定与当今某些学人的能“破”而不能“立”,其中深长的意味真很值得玩味,由此,自然注意到作者识读过程中所作的那些当代性阐释之于当下的匡救意义。
要作出让人信服的当代阐释,无疑需要入乎内而超乎外的功夫,并尤其考校人的思辨力与创造性。在这方面,作者的表现让人印象深刻。他能不为西学的逻辑思维与表达所局限,运用自创的范畴如“独体”、“自反”、“自异”等,自如而惬洽地解释黑格尔哲学。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自创范畴并非基于标新立异、生抟硬造,而是植基于他近年来一直构想的“异在论哲学”。由此,尽管原著第五章极其艰深晦涩,他依然能抓住“同”与“异”这一对关系,把黑格尔辩证法理解为从“自同”走向“自异”的过程,把同一思想规定必然走向其对立面概括为一种“自反”的规律,然后再联系形式逻辑中的“同一律”与“矛盾律”,指出黑格尔的本意,正是要从“同一律”自身发展出“矛盾律”,是为由“同”而“异”的进程。在此过程中,他甚至并不全部认同黑格尔的观点。譬如在分疏“主奴”这对著名的关系时,就既指出黑格尔“在批判人与人的不平等关系及其等级观念”的积极意义,同时也强调“真正要克服这种等级观念,仅仅靠黑格尔的辩证法还是不够的”,在他看来,须提倡一种“平阶性思维”来对治那种习惯进行高下、尊卑、形而上与形而下、本体与现象等价值阶梯划分的思维模式。这就不仅是从价值学的层面来反思人类不平等的根源,而且从思维模式上找原因来杜绝人类等级观念的死灰复燃。
个人读后的感觉,正是在这些地方,作者显示了自己强烈的问题意识。他非常注意通过打通古今与中西来反思传统文化,这也构成了这本《示要》的主要特点。由于是学中国古代文学与文论出身,有较治西学者更扎实的国学根基,他能从黑格尔的理论优势出发,揭示中国哲学存在的诸多问题。如第四章论“怀疑主义”,能联系道释思想,引《齐物论》《楞伽经》《维摩诘所说经》和《坛经》,指出“一方面,它们都是矛盾的自觉意识,并善于在这种对立面之间模棱两可;另一方面,它们把这种变动不居的运动性或流动性极端化,导致永远处于漂泊无归、恍惚不定的状态。也就是说,它们只能在矛盾对立面之间来回游荡,而不能达到把对立面统一起来。”当然,早例也同时注意运用东方典籍,揭示黑格尔哲学中的认识误区。如第三章引《佛说四十二章经》之“人命在呼吸间”,来批判黑格尔对于人与异类存在者相互关联的遮蔽。又联系熊十力的“翕辟成变”思想,对其所讲的“力”范畴作了某种补充。
中国的读书人从来富有家国情怀,凡所著述,因此虽不乏超越性追求,终不脱世间。观本书《后记》,由其自陈初衷在反思传统,探求人生痛苦之所起与民族苦难之根源,可知作者气性与追求之渊源。正是基于此,其解读就有了与一般专治西哲者不同的“器识”,即他是要从价值哲学上开显黑格尔辩证法的深在意蕴,进而揭示出中西辩证法的异趋之径,并由此反思西方文明何以独领风骚而东方专制意识又何以痼疾难医的根源。对此,作者从“公私关系”入手,联系黑格尔关于普遍性与个别性的论述,认为“个别化原则”的缺失是传统文化的严重弊端。这一判断是否允恰固可讨论,但基于从这一角度来反思传统还不曾有过,所体现出的追问精神还是很值得肯定的。
当然,由于不能直接阅读德语原著,本书也存在一些遗憾。但作者有意识地通过不同译本的比较,如参照贺麟、王玖兴与先刚的译本,并结合米勒与巴利两种英译本进行关键字句的斟酌推究,使得这种遗憾多少得到了弥补。以德语subjekt是译为“主体”还是“主词”为例,作者既认为需结合普通命题形式中的“主词”与“宾词”的基本关系,并放在具体的语境中作灵活处理才最合愿意,同时又不忘点出“主体”一词具有三种含义,分别代表传统唯物论、唯心论与黑格尔这三种哲学立场。这些细微处,颇能看出作者的用心。
近年来,读书界回归经典的呼声渐起。不仅一般国学提倡者有此自觉,即专治西学者也开始专注于文本的细读。比如邓晓芒先生对康德、黑格尔哲学原著的“句读”,张汝伦先生对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释义”,都非常精彩。即就《精神现象学》而言,已早有张世英先生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述评》。现在又有了这部《示要》,真是可喜可贺!
义勇曾从我学古代文论与美学,然性好西典,这方面的知识素养早已越然而上。如今师生易位,令我一则以喜一则以惧,但终究是喜多于惧。深愿他能持久力行,在保持敏锐思力的同时,对西典有更缜密的释读与更稳实的发扬。因为只有伟大才能理解伟大。置身在这样的时代,生活中每一个领域都在发生深刻的变革,我们需要有足以与先贤相匹配的智慧,并以此智慧与他们相视莫逆。我于义勇,有厚望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