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聚餐结束后,男子陈某热心地为喝酒的同事叫了代驾,却惟独“忘”了自己的两轮摩托车也是机动车。他抱着民警只查四轮机动车的侥幸心理骑上自己的摩托车回家,结果没骑多远就被执勤的民警查获。近日,普陀警方就在“砺剑2023”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侦办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1日凌晨1时08分许,正在真华南路礼泉路路口设卡临检的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的驾驶员陈某满身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77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陈某血液酒精含量同为177mg /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随后,交警将涉嫌危险驾驶的陈某移交至石泉路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陈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原来,案发前一日晚上,陈某与公司同事在某饭店聚会,席间大家都喝了不少酒。直到次日0时30分许,聚会结束,同事们各自回家,陈某还热心地帮大家叫起了代驾,提醒大家千万不能酒后驾车。最后轮到他自己了,却嫌摩托车停在饭店次日酒醒后再取车麻烦,又侥幸地认为民警只查四轮轿车,不会关心自己的两轮摩托车,便头脑一热,骑上了摩托车冒险回家。岂料,陈某刚骑过一个路口,就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经过民警的教育,陈某对自己一时冲动后悔不已。
2月1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两轮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将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反应和判断力,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行车。普陀警方也将持续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零。
作者:张晓鸣 宋严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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