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守所期间深刻反思了自己的罪行,受害人大多数是信任我的家长,我对不起他们,也对不起培养我的公司,希望回归社会后能通过自己的能力弥补、偿还这一切。”今天上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被告人于某某如是说。这名本科毕业的90后,原是某知名教培公司销售班主任,为填补赌博“窟窿”开始在家长和公司间瞒骗周旋,一边以售课、退费种种花样从家长口袋中“掏钱”,一边对公司瞒报遮掩,甚至离职后仍打着代理班主任的旗号继续忽悠,最终造成20余名家长被骗36万余元,教培公司被侵占资金8万余元。
经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虹口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于某某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5千元。
2019年4月,于某某作为班主任,是家长、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桥梁。除了学业方面的联系,他还向家长开展续费业务,包括帮助家长申请退费等。刚工作时,他兢兢业业工作,一年来积累了一批信任他的家长客户。第二年,于某某开始沉迷因沉迷购买彩票以及投资虚拟币、直播平台等,积蓄很快见了底。为了“填坑”,他一开始只是倒卖课程赚取差价,即从不需要后续课程的家长手里便宜收购课时,再加价卖给其他家长。
由于“窟窿”越来越大,于某某便铤而走险“赚快钱”,将与课程有关的钱款都转到个人账户。一方面,他以促销活动、课程费要上涨、家长转让课时等理由,向家长推销、售卖、转卖私课。在家长付款时却提供自己本人微信、支付宝或收款码收款。另一方面,当家长想申请退课退款时,于某某会“支招”说通过他退费审批会更快,引导家长向公司委托通过他退款,或直接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变更退款接收人。
为了掩盖私下收款的事实,于某某有时会购买少量课程让孩子先上课,以此搪塞购课、续费的家长;有时会将有课时的学生账户修改名字给家长看,营造已购买课包的假象;有时则直接把其他学生的账号给另外的学生使用;如果申请退费的家长催促,于某某有时也会先退一小部分钱给家长。同时,他总是打着“家长要修改账号”的名义,甚至找到好多“朋友”帮忙,提供不同的支付宝来做收款人,避免公司发现他倒卖课程。
2021年6月于某某从公司离职后,他依然利用班主任身份与学员家庭沟通,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兜售课程,继续骗取钱款填补“窟窿”。
随着家长对于某某的投诉逐渐增多,公司发现了于某某的所作所为,遂报案。被公安抓获后,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把银行卡、密码交给公安机关,愿意将余额退赃,并希望父母帮忙偿还债务。法律援助员表示,于某某家庭条件一般,“他已经把家里都掏空了”,现在一把年纪的于某某父母都在外面打工,帮助孩子偿还债务、配合法庭积极退赔。
“这是一起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交织的案件。”公诉人表示。案件移送虹口区检察院后,检察官逐一与向于某某转款的学生家长联系。通过他们提供的聊天、转款记录和自述,并结合公司提供的学生账号及课程信息核实了于某某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认为,离职前,于某某作为公司课程销售,引导家长或私自申请退费至自己或相关关系人的账户,截留、骗取公司退款,均系侵吞公司资金,应当认定涉嫌职务侵占。
而离职前,于某某以课程销售班主任的名义,虚构课程优惠活动、低价转让课程等理由,将从家长处收取的课时款用于“倒账”“补窟窿”,未将学费打入公司账户,具有欺骗性质;离职后,于某某继续以代理身份为幌子向家长售课骗取学费,实质是虚构身份骗取学员信任,客观上非法占有了学员学费,这些均构成诈骗行为。而检察官经多方了解,于某某在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以投资项目周转资金的名义向他人借款,存在诈骗的主观故意。
经审查,于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侵占公司8万余元;涉嫌诈骗罪,骗取20余名家长36万余元。
虹口区检察院认为,于某某作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应以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提起公诉。
在受理办案的过程中,虹口区检察院发现,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包括赋予员工较大账户管理权、员工离职后未及时告知家长等,后续将开展溯源治理,推动教培行业整治。
现场,20名天翼电子商务公司上海分公司员工旁听庭审。该公司负责人陈建立表示,今天申请来到现场旁听的都是公司各岗位的业务骨干,以90后员工为主。特别是,在大多数人的概念中,职务侵占罪好像离自己很远,但通过今天的庭审,让大家对这个罪名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庭审是最好的教育,希望公司年轻人能以此为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作者:单颖文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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