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法治保障之一。如今在上海,每一项重大政策措施推出之前,都会多出一道程序——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部门牵头进行会审,在过去的一年,上海市区两级共会审重大政策措施180件,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提出修改意见148条,进一步提高了营商环境的公平性及可预期性。
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看起来与市场主体的感知度、感受度很遥远,但其实大有关联。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办主任王峥做了通俗的解释:市场主体的蓬勃发展是企业家的努力和拼搏推动的,但也极大程度受到公共政策和法规的影响,“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就是一招先手棋,能够从政策源头清理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破除地方保护、隐形壁垒。”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上海有不少全国领先之举。早在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就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联合发布实施方案,在临港率先实行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统一规划设计和严格审查有关税收、信贷、政策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措施。2021年,这一举措推广到市级层面,上海对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去年,会审制度进一步下沉——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范围,包括以政府名义签订的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夯实每颗公平竞争的“钉子”。
“在文件政策发布实施之前,我们将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可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位参与会审制度工作的人员举例,比如,一些政府部门存在让所在区域内单位选择行业内名录库内企业的现象;一些政府补贴更加倾向于辖区内注册的企业等,“我们的工作就是把这些隐性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就能及时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条款,督促起草部门及时修改,提前消除‘后遗症’。”
在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实施过程中,上海也形成了很多好做法。比如,有些区会邀请利害关系人参与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些区则明确依法依规保障外地注册企业在辖区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享受平等待遇,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为了让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更加熟悉会审要求、会审规范,反垄断部门还在前期实践的基础上,制作了《一图读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为会审制度在市区两级有序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徐晶卉
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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